关于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现将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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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2023-2024学年校园地
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范围
1.9月份未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新生和老生);
2.2023-2024学年度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已成功发放2023-2024学年贷款,本学年需要申请调额的学生;
3.非全日制学生、本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予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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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
1.9月份未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操作指引详见9月5日发布的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9月份未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交贷款申请时业务初审机构务必选择“暨南大学”,否则我校无法审核。学生务必在10月24日前完成线上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调整本学年贷款额度的学生指引见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操作指南)进行操作,请在10月24日前完成调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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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放款
1.9月份未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预计在10月底放款(注:2022年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今年续贷放款“日”与2022年相同)。如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贷款到达学校账户后,财务处将原路退回。
2、申请调整本学年贷款额度的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放款,贷款金额划入学生贷款约定的个人账户。
咨询电话及其联系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020-85223853 张老师
中国银行咨询电话:
020-37162231 任经理
注意:附件1请在“暨南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后台回复“补充通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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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中国银行
编辑 | 陆维茵
责编 | 梁爽
初审 | 魏婷婷
复审 | 张李莉 张瑞
终审发布 | 史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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