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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来绍兴调研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并开展“三服务”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院领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集中调研的部署要求,8月30日至9月1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来绍调研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并赴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绍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民等陪同调研。

8月30日下午,许惠春副院长在绍兴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绍兴法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情况,认为绍兴两级法院站位高、举措实、成效明显。

对下阶段工作,许惠春副院长强调要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构建完善横向多跨、纵向直通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立体网络。二是突出自治、法治、德治、数治“四治”融合,齐心协力,切实四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队伍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特点和亮点,努力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模式。

调研期间,许惠春副院长一行先后赴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柯桥法院“共享法庭”(非遗站)、中国绍兴柯桥(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日铸”茶品牌保护中心、绍兴汤浦童装产业园开展实地调研,赴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司法需求,共同探讨企业发展良策,并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同时,还走访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他们关心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在绍期间,许惠春副院长还专程赴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调研。

来源 | 民三庭,越城、柯桥、新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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