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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投票!绍兴法院案例参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于今日正式启动,40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将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绍兴法院审理的胡某芳诉某商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入选参评案件。

胡某芳诉某商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要概述

2020年7月18日,胡某芳在某APP上预订了当天舟山某酒店豪华湖景大床房一间,订单金额为2889元,次日退房时,发现酒店房价实为1377.63元,遂要求某公司退还差价,因双方协商未果,引发本案纠纷。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公司退一赔三,并在APP中为胡某芳增加不同意现有《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或修订《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相关内容,以及驳回胡某芳的其他诉讼请求。某公司提起上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未依法以显著标识将自营业务与他营业务予以区分,未向消费者披露其所称的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对风险未予告知,对利用其平台发布高溢价房源信息、赚取高额利润的不当行为未尽有效监管,应依法认定构成欺诈;某公司“强制且不指明具体内容”的信息收集方式侵犯个人信息权益,但鉴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与侵权行为相适应,在某公司未对用户个人信息肆意披露和以极端方式加以侵害,给其否定性评价并要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已可达到消费者使用APP的预期效果和合同订立初衷的情况下,对胡某芳超出权利救济范围的诉请不宜支持。据此,二审支持了退一赔三的诉请并驳回了胡某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推荐理由

本案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被称之为“大数据杀熟第一案”。本案界定了数字经济背景下,平台经营者就平台内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的程度和范围,以及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规范广大平台经营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本案审判对平台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合法、正当、必要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追责认定作出了先行探索和尝试,提出了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应当平衡信息提供者利益、数据平台使用者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司法理念,为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实践样本,也为类案审判起到了示范作用。(链接:绍兴中院对胡某某诉携程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的参选案件将在央视新闻两微一端、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人民法院报微博微信、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及各大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广大社会公众可以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中具有重大典型意义并推动法治进程的案件,共同参与并见证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步伐。

投票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0日,每次投票最多选择十个案件,最终投票结果将作为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的重要参考。

投票方式: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投票通道或者复制链接https://v.cctv.com/special/tp/2022law/index.shtml进入活动投票通道。

请选择胡某芳诉某商务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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