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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9〕387号(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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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3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9]13号)收悉。
 
    鉴于广西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在2007年10月30日将房地产作价入股后,于2007年12月6日、18日办理了房地产过户手续,同月25日即将股权进行了转让,且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房地产的评估值。
因此,我局认为这一行为实质上是房地产交易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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