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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问 |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兰台劳动 2022-03-20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类别可以总结为三类:可以签订、视为签订与必须签订。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视为签订”属于法律规定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此情况下是法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主要情形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实践中,有一些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延续的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到期续延不得违反有关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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