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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的故事】调解见高下:在信任的“破”与“立”之间化解纠纷

宋丽芹 兰台劳动 2022-03-20

出现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是面对双方争执激烈调解不下去的,往往是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其实就是构建人与人内心交流的渠道,这种渠道建立的过程并不容易,而打破信任却可能只是因为某种冲动和误解。这是基于人的本性,出于利己的本能而形成的。对于日常生活来说司空见惯、也无须强求。但是对于劳动争议调解员来说,建立信任关系、甚至重构信任关系,则是一项重要的能力,其中有包括了令人信服的法律专业知识、包括了对当事人的理解、也包括了对调解事业孜孜不倦的热忱。


今天的案例,就让我们看看兰台的律师调解员宋丽芹,如何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信任“破”与“立”之间化解纠纷、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一、第一阶段:“立”——建立信任,达成和解

调解员拿到案卷之后,及时联系公司,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难道李某还没办理撤诉吗?!怎么出尔反尔!”通过追问,调解员了解到,原来,李某提起劳动仲裁当天,随即告知公司其已提起劳动仲裁,公司出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想法,积极与李某协商,并达成一致,即公司支付李某人民币10000元,李某在收到钱后应及时办理撤诉,公司确认李某办理撤诉后为李某缴纳2019年2月份的社保。截止目前,公司已经按约定支付李某人民币10000元,但李某并未办理撤诉。   


调解员随即联系李某,李某说:“自己确实与公司已达成一致,且已收到公司支付的10000元。但因临近春节,已回老家,所以在收到钱以后未来得及去办理撤诉。”调解员告知李某,若李某能及时来办理撤诉,调解员与公司沟通办理撤诉当天为其缴纳2月份社保。李某答应2月14日办理撤诉。当天,调解员告知公司,李某将于2月14日办理撤诉,并告知公司,等李某按约到达仲裁委后,调解员告知公司,公司于当天办理补缴,这样调解员也能保证李某办理撤诉。



二、第二阶段:“破”——打破信任,针锋相对

2019年2月12日,调解员突然接到李某的电话,李某在电话里破口大骂公司不讲信用,自己已经答应了会在2月14日办理撤诉,但公司已擅自将其做了减员。自己现在处于摇号的关键时期,一旦出现社保断缴,将不能摇号,公司竟不守信用,减员也未提前告知,自己坚决不会办理撤诉,要跟公司斗争到底!


随即,调解员联系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解释:当上次了解到李某未办理撤诉时,特别气愤,公司是出于照顾的因素,才答应给其缴纳2月份社保,但她竟然耍公司,在收到钱后并未及时办理撤诉,一气之下将其减员。



三、第三阶段:“立”——重建信任,达成和解

调解员听完双方的吐槽后,首先,耐心地给公司分析,一旦开庭,公司对“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者的”公司的举证责任之大之难。并结合公司的现有情况,为公司分析利弊。听完调解员的分析后,公司答应如果李某按之前的约定于2月14日办理撤诉,公司还是会为其缴纳2月份的社保。


调解员及时联系李某,但李某已经通过代理机构缴纳了2月份的社保。如果公司想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必须答应将2月份社保中公司方应承担的部分以及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共1600元支付给她。


调解员随即联系公司负责人,一方面告知李某现在的诉求,另一方面除了再一次耐心地分析案子一旦开庭对公司的利弊后,还进一步与公司沟通,若公司同意,调解员可以出具调解书,并且调解书上约定兜底条款“双方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这样,可以一揽子解决问题。最终,公司方同意了李某的请求。


终于,这场曲折如过山车的案子于2月14日以双方签署调解书的形式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四、“信任”在调解中的角色

通过这一跌宕起伏地调解过程,调解员深感信任在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的重要性,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如何与当事人双方建立信任、如何引导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信任尤其重要。


一方面,调解员要取得双方的信任。作为一名调解员,如果能在调解劳动案件的过程中,正确地运用法律知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将会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尤其对于那些认为裁判机关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调解员更应当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分析利弊,取得用人单位的信任。同时,在调解劳动案件时,调解员应当站在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进行调解。因为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只有从劳资双方的立场和角度来看事情,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感受及想法,才能有针对地选取合适地调解方法进行调解,不至于在调解时引起当事人的不配合的抵触与对抗心理。只有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和角度与当事人进行真诚交流,让当事人感觉到调解员是从当事 人的利益出发,这样他们才会信任调解员,从而消除抗拒心理,甚至积极配合,只有这样调解才能取得成功。


另一方面,调解员应引导当事人双方建立信任。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从个体的本性出发,每个人都想在纠纷中获得最大利益。因此,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都只为自己着想,互不相让,这样就容易激化矛盾, 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但是,如果调解员能想办法引导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得失的同时,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替对方着想、体会对方的感受,体谅对方,以信任换取信任,就会为当事人营造相互融通的心理氛围,便于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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