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不定时工时制度可以考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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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定时工时制度实行的是弹性工作时间,但应确保用人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内容的完成,法律并未限制对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进行考勤,用人单位通过考勤了解、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属于其正常的管理权限,因此,用人单位有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做出是否需要考勤的规定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6条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1章、第4章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虽然实行的是弹性的工作时间,但前提是确保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不能对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进行出勤管理。并且,生产、工作任务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对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外出行程、工作成果等进行劳动管理,在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进行考勤,这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常管理范畴。
(2)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特点决定了不应当采用标准工时的考勤制度,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合理的周期对不定时工时制度员工进行考勤
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以一定时间为周期,按时到单位报到、进行工作汇报等并据此为考勤的依据,但一旦涉诉,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审查周期的合理性问题。因此,用人单位需注意周期的时间段、周期内工作量的安排是否合理。
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仍应服从公司的合理事项上的出勤安排。当员工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无故不出勤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违纪处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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