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人世界到多人世界——读黄春兴《当代政治经济学》
文 风灵
去年黄春兴教授来川讲学时,我们曾发起读他的经典教材《当代政治经济学》写书评的活动。惭愧的是,作为组织者之一,我至今都尚未完成作业。教材很早就学习完了,但因资质鲁钝,难以领悟书中的精妙之处,在此也不过是记录了一些愚者千虑的片段偶感。
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黄教授提出的三个世界模型,窃以为这也是全书最大的亮点之一。
一 三个世界模型
黄春兴教授将行动人的生活世界分为三种,即一人世界、二人世界和多人世界。《当代政治经济学》教材有详细的阐释,为简洁起见,以下引用的是讲座《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讲稿(有删节,熟悉相关内容的读者可跳过)。
(一)一人世界
一人世界是指居住在洞穴的行动人所看到的世界。他看到的世界只有“我”是行动人,而周遭的一切都是“我”可以任意支配和用以提升效用的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是泉水和苹果,也包括野兔和飞鸟,甚至是猴子和闯进来并长得跟“我”一样的“他”。只要“我”能把“他”像野猪一样地打倒,就能证明只有“我”才拥有意志和效用。
如果“我”的驱动模式是极大化,就会在周遭资源的限制下追求效用的极大化。古代集权帝国的君王、父权家庭里的父亲、法西斯主义的独裁者是“我”的例子。这是新古典学派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我”未必限为一个人。这概念是可以扩充的:只要决策统一的群体都可以称为和“我”类似的“我群”。这里的逻辑是“我群”也拥有“唯一偏好”以及垄断的权力。计划经济国家的中央计划局就是“我群”的例子。
(二)二人世界
当行动人无法把“他”像野猪一样地打倒在地上,就会发现这世界上不再只有“我”而已。在二人世界:“我”知道还存在另一个行动人,彼此利益相关。逻辑上,“二人”可以泛指每个人都清楚其行动将影响到哪些特定之人的一群人,故二人世界可以想象成“部落”和“部落成员”。家庭、小社团、里邻小区、家族式工厂或新设公司等都是“部落”,其“部落成员”的关系亲密、彼此关心。
布坎南曾举例说明:在二人世界里,控制其他人并视为资源的行动只会招致对方的同等报复,而陷两人世界于囚犯困境的最差境地。相反地,若能交易,就能提升彼此的效用。由于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从解决纷争到进一步合作的所有协议,包括限制个人行动的协议,都需要获得每个人的同意。在此模式下,合作的博奕理论是很好的分析工具。
(三)多人世界
当行动人来到一个大城市,见到周遭都是陌生人时,便进入了多人世界。
在多人世界,他无法确认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谁,以及是如何影响到他人。难以确认对方,就无法进行交换、协议、约定等。此时,他只好如此设想:“不必去计算对他人的影响,反正找不到他们,而他们也无法把帐算到我头上。”
多人世界普遍存在的是非人称关系,市场社会是一种典范。厂商的产品随着贸易商、网络商店的国际营销飘洋到陌生的国度,再随着中盘商、经销商的销售进入生产者从未想过的家庭。为了降低这些无法协议而导致的不确定,市场会生成某些约束个人行动的规则。只要这些规则被普遍遵守,个人就能顺利地与他不认识或不知道其存在的对象完成合作或交易。这种一群互不相识的人,经由遵守共同约定的规则所形成的秩序,海耶克称为延展性秩序。因此,在多人世界的分析工具为制度分析,也就是规则的演化分析。
二 从一人世界到二人世界
讲座中曾有人提问:“怎样才能从一人世界进入二人世界?”黄老师并没有即时回答,而事后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多有困扰,最后发现,从一人世界到二人世界,其实并没有什么确定的答案或路径。
一人世界也就是只有一个(或一群)行动人的世界。既然只存在一个行动人,就不存在人与人的合作问题,一人世界是非合作的世界。而二人世界则是人们通过协议进行合作的世界。从一人世界到二人世界,就是从非合作世界到合作世界的转变。
如果是洞穴中独居的人,或者荒岛上的鲁滨逊,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他只要回到社会中去,便会从一人世界进入二人世界或多人世界。这只是改变外部环境的问题。
但是一人世界模型并不等同于传统上的鲁滨逊模型,而是将古代集权帝国、父权家庭、法西斯主义社会等都纳入了一人世界的范围。虽然从生物学角度看,这些情况下不止一个人,但从行动人角度,只有一个(一群)行动人。从一人世界到二人世界的转变,就成了改变社会结构的问题。
那么,这样的改变何以成为可能?
黄老师谈到“当行动人无法把‘他’像野猪一样地打倒在地上,就会发现这世界上不再只有“我”而已。在二人世界:‘我’知道还存在另一个行动人,彼此利益相关。”然而,客观上不能打倒他人,不一定会导致主观上承认其他的行动人,从而采取合作策略。如果一方或双方坚信,“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唯有一人世界是合理的,是可行的,是天经地义的,那么双方就只会陷入有你无我的零和或负和博弈,不死不休,无穷无尽,哪怕付出高昂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在此情况下,一人世界中的“一人”或许会时而改变,但一人世界的结构却会得以保留。
可见,一人世界到二人世界的转变,核心不是存在多于一个的势均力敌的人或群,而是对这种态势的认识和解决方案,也就是说,最重要的是观念。
观念又是从何而来?
观念的产生和生命的产生一样,存在许多假说和不确定性。而且,如米塞斯反复强调的那样,社会科学没有实验室条件,我们不可能把历史在实验室中重新再推演一遍,本文也无法详细探讨这一话题。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一人世界是前现代社会的主流。但是,在某种历史环境下,势力集团如国王和贵族认识到了合作共存的价值和可能性,进入了以契约为基础的二人世界。这种社会结构靠缔约各方自行维护,可能因一方或多方的机会主义违约行为而被破坏,也有可能因各方遵守契约并惩罚违约而得以留存。被破坏则进入或重回一人世界;而留存下来的二人世界社会结构,存在长期的合作收益,同时减少了斗争的成本,具有生存优势,并可能进一步将这种秩序扩展,演化为多人世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人世界向二人世界和多人世界演化的扩展社会秩序,是几百年来的历史潮流,但就某个具体的社会而言,却没有一定的必然转化路径。观念固然重要,但观念本身并不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定理,而是受到诸如外部压力、内部局势、利益、传统、知识、企业家精神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变化,很难确定预测,更难设计掌握。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先转变社会结构,再转变观念的可能。
因此,对于“怎样才能从一人世界进入二人世界?”这个问题,便如地震预报一样,我们或许可以做出趋势判断,却无法像解数学方程那样,给出明确的答案。
三 从二人世界到多人世界
初看起来,多人世界类似于一人世界,其中的行动人不能也不必计算对他人的影响,只需要专注于自己的行为目的。但与一人世界不同的是,多人世界中的行动人受规则约束,而一人世界中唯一的行动人除了受自然规律的约束,并没有什么人为的规则可以约束他。多人世界中的规则是行动人之间的合作框架,多人世界是合作的世界。
保罗·海恩的《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中以高峰时段的交通为例来说明这种合作。上班高峰时,城市道路上行驶着无数的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每辆车都有不同的目的地,司机之间对他人的目的和偏好都所知甚少,但只需要几条简单的交通规则,绝大部分人都能顺利地抵达自己的目的地。塞车的情况确实有,但那只是少数的例外,而通畅则是常态。
多人世界中的规则是匿名的,非人格化的,抽象的,这是因为其中每个人都被视为平等的行动人,规则不关心其身份,也不关心其具体的目的。每个人都可以在规则之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的,却因此而满足了他人的需求,这正是亚当·斯密所揭示的“看不见的手”。
规则是行动人行为之产物,多人世界受规则的约束表明,任何人并不能真正地忽略其他行动人的存在,并不能真正地自行其是,为所欲为。在一人世界或二人世界中,有时似乎也有规则存在,但规则却因人而异。一人世界中,唯一的行动人为他人设定规则,但他自身却在规则之上。这种规则只是单方的意志表达,而非人与人合作的基础。二人世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具体的,各有不同。
不过,二人世界与多人世界都是合作的世界,二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二人世界中的契约精神,即抽象的地位平等、自愿和恪守承诺正是二人世界扩展为多人世界的基础。当二人世界的固有边界被打破之后,人们越来越多地与素不相识甚至远在天边的陌生人打交道,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时间去了解每个人的偏好和目的,就需要剥离出抽象规则来协调人际关系。但其前提是,将他人视为行动人,而不是苹果或野兔,不是只要能够控制就可任意利用的资源。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多人世界虽然以二人世界为基础,但多人世界的社会秩序在扩展之时,如果内外部条件适宜,也可能不经由二人世界,直接将社会结构从一人世界转变为多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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