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经济学垄断理论的问题出在哪里?
文 风灵
以前我曾学习过美国的反垄断法。早期的美国反垄断法以严厉著称,其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垄断的主要指标是它的市场份额,如果市场份额足够大,哪怕没有什么违法的经营行为,也可能被判构成垄断,惨遭拆分。著名的贝尔公司被拆分为七家小公司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由市场份额的大小来判断是否垄断,这是典型的主流经济学垄断理论,以此为依据的反垄断法,在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甚至成了奖劣罚优,逆向淘汰。后期美国的反垄断法有所调整,近几十年已很少听说对大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更不用说将之拆分了。但这主要是因为以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技术突飞猛进,市场格局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使得传统的反垄断法已经跟不上形势,而并非是主流经济学的垄断理论有了根本性的变革。
主流经济学的垄断概念强调的是生产者对某种产品供应的控制(在此我们只分析卖家垄断)。不考虑某些细微的改进,在此意义上,如果某种商品只有单一的卖家,这个卖家就处于垄断地位。
这种垄断定义显然只考虑了信息完全的市场均衡状态,而没有考虑市场过程中的竞争。我们在前面谈到过,市场过程中的竞争是企业家精神或者说企业家警觉的竞争,这种竞争的核心是努力发现更有吸引力的交易机会,而发现机会本身不需要占有任何资源,更不需要占有市场份额。因此,即使是某种商品的单一供应者,也不能免于这种竞争。
从市场过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某种产品只有一个供应者,同时该产品并没有政府设立的准入限制,生产该产品的各种资源也能够自由获取,那么,出现这种唯一供应者的情况,只是因为他在当前的情况下,走在了任何人前面,发现了向整个市场出售该商品的机会。在一些新商品刚刚问世之初,往往只有一个供应商,但他并不是处于垄断地位。如果这种商品受到市场欢迎的话,很快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乃至许多新的供应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最早的那个唯一的供应商,不但无力阻止他人的竞争,还很有可能被后来者淘汰出局。
关于这一点,做过生意的人都深有体会,在没有权力背景的情况下,不管他一时有多么成功,市场份额有多大,只要不能持续给消费者提供最优惠的交易条件,分分钟就会被竞争对手所赶超。市场份额本身并不能减少竞争压力,更不可能让他免于竞争。
既然主流经济学所定义的垄断状态是某种特定产品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一种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之间才存在竞争。虽然现实中大量存在跨行业的竞争,但主流经济学对这种现象很难处理。生产有差别的商品的垄断竞争市场被认为是非完全竞争市场,竞争压力比不上完全竞争市场。但实际上,在市场过程中,生产一模一样的东西以同样的价格卖给顾客算不上竞争,差异才意味着竞争。
柯兹纳认为,在相似的产品或产业之间存在竞争,比如即使橘子汁的生产者只有一家,生产其他饮料的商家仍然与他存在竞争。这当然没错,但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其实,在消费者眼里,只有需求能不能得到更好满足的问题,而没有产品和产业之分。
现在大家买手机,想到的不是苹果,就是华为、小米等等智能手机品牌,很多年轻人可能听都没听说过诺基亚手机,但我在2010年以前,一直用的都是诺基亚。那时候的诺基亚如日中天,市场占有率多年稳居第一,大街上到处都是诺基亚专卖店,比现在的苹果华为还多。我一直都是诺基亚的铁粉,就我看来,它手机的性能、价格简直无可挑剔,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它会被淘汰。但智能手机问世没多久,诺基亚就迅速没落了,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它并不是败在同样生产传统手机的竞争对手如摩托罗拉等公司的手上,而是败在了一个新产品手上。
前几年,外卖刚兴起不久,我和熟识的三轮车师傅聊天。他说现在生意不好了,远距离的客户被滴滴打车抢了,这个我倒还能理解,但短距离的被外卖抢了,却出乎我的意料。师傅解释说,以前很多人雇三轮车是饭点时去附近的饭馆吃饭,现在则变成了坐在家中或办公室里点外卖,因此三轮车的生意大受影响。
就坚持主流竞争-垄断理论的人看来,外卖网站与三轮车竞争,便如关公战秦琼般荒诞,但从市场过程理论角度则很好理解。竞争是企业家精神的竞争,企业家精神是努力发现尚未被利用的更好的交易机会。显然,这种交易机会不会局限于同样的产品或同样的行业之中。我们还可以举出大量的类似例子,有的是在相似的产品或行业之间竞争,有的是在完全不同的产品或行业之间竞争。因此,强调同一产品的单一供应者的垄断定义,实际上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
相应的,主流经济学认为,垄断的危害在于单一的供应者可以以垄断价格提供产品。在垄断价格下,该产品的产量将小于完全竞争市场,价格将高于完全竞争市场。垄断者将由此获得垄断利润或者说垄断租值,而资源则没有得到最好的配置。但是,如果我们认识到,竞争是企业家精神的竞争,那么,即使是单一的供应者,也很难提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因为价格一高,就会有竞争者乘虚而入。
保证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最重要的就是开放市场准入。在市场开放的情况下,除非某种生产资源被垄断,否则就不存在垄断。如果某种资源被垄断,即使有企业家能警觉地发现机会,也不能实现这种机会。这当然是垄断,资源垄断者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获取垄断租。但这与不存在资源垄断的单一供应者完全不同。柯兹纳还提到,我们也能够观察到,资源垄断者直接出售资源就可以得到全部的垄断租,不必从事生产,如果将其生产为某种产品再出售,垄断租值往往还会减少。
最后,我们要总结的是,主流经济学的竞争-垄断理论,归根结底,是在给定了供给需求框架下的资源配置行为。事实上,一旦供给需求曲线确定了,市场参与者便可以最优化自己的行为,而不必考虑其他商家的行为。这其实已经完全排除了竞争。
这是我在正一君书院出品的主线经济学精读课第二期领读柯兹纳的代表作《竞争与企业家精神》的第九讲,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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