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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者的价格问题

2015-12-11 风灵 风灵


首先声明,以下所指的垄断,非特殊说明,均指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垄断,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垄断。

本文论点了无新意,实为老生常谈。但架不住发改委和一些砖家侮辱人智商,动不动就跳出来谈垄断行业如水、电、气、石油、铁路、出租车的市场化改革,换言之就是提价。而一些糊涂的半吊子自由主义者也跟着起哄,纯粹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因此为正视听,不得不鹦鹉学舌一番。

第一、垄断者无自由市场价格

垄断的行业是取消了市场机制、市场竞争的行业,在无竞争无选择的情况下,谁也不知道市场价格应该是多少。因为没有市场存在,垄断企业的市场价,本身就是个悖论。垄断价格会偏离自由市场价格,这会降低产量,提高价格,使其高于消费者和生产者自由交易时所确定的水平。[1]

有人说,可以依据黑市价格确定,这完全是搞笑的。先不讨论是否自来水和电力都有黑市价格,以及黑出租车的价格是不是真实市场价格的反应等,仅以垄断经营者必须以打破垄断的经营者的方式确定价格,社会主义须以资本主义的方式运行,这本身就证明了垄断的有害和无益。正如罗斯巴德所说:“为什么不取消政府所有权,把经营交给私人企业?为什么要苦心孤诣地模仿看起来很理想的私人所有权,而这一理想本来是可以直接实现的?因此,要求政府奉行企业原则,是毫无意义的,即使它有可能成功。”[2]

第二、垄断者存在经济计算问题

垄断者没有市场价,那么如何进行资源配置呢?经济学告诉我们,垄断者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达到最大收益,好吧,暂且以追求垄断者的最大收益为目的来确定产量和资本投入。但问题是,还需要能够计算垄断者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

与自愿的卡特尔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优势地位的企业不同,垄断者不是真正的企业。核心在于:1. 它可以用暴力驱逐竞争者,不仅可赶走同行业的竞争者,甚至可赶走跨行业的替代产品竞争者。如春运期间对私人搭顺风车的打击(参见拙作“非法营运的反法治立场”),邮政对民营快递的打击。2. 政府征税为它无限补贴,没有破产倒闭的风险。而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垄断者”,必须承担失败的风险,面临潜在的竞争者的挑战,这使得他们可以有效地制定价格,但依靠权力的垄断者不能。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垄断者不可能象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家和企业家那样行事。经济活动以不确定性为基础,资本家能使资本品用于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方向,只是因为他们要自担风险,自享利润。[3]

而很显然,垄断者缺少了消费者对其盈亏的约束,资本无法自由地进入和退出这一行业,不能做出正确的经济核算。[4]虽然外部的价格体系和货币体系提供了一定的核算可能,但对大部分国营企业进行利润核算都不能采用同私营企业的利润核算相同的方法进行。[5]

比如,中石油无法计算茅台和拉菲是否应该计入成本,如果计入,每年计入多少合适?是百万、千万还是多少亿?我有在电信工作的朋友谈到,他所在的电信分局每年的消费茅台数以吨计,让我瞠目结舌。真正的企业会一年喝几十吨茅台吗?也无法计算该雇佣多少人,给高管发多少工资,投入多少进行研发或改善服务,一笔资金应该拿来购买新型设备还是装修马桶和吊灯,或者制作一部天价宣传片,等等。通常情况下,成本总是会偏高,效率总是偏低,亏损成为常态。当然,即使垄断者宣布降价,也同样不能做出正确计算,实现效益哪怕是垄断者自身效益的最大化。

不能正确地计算成本和收益,顺理成章,即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以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讨论:

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供不应求,单个的企业家有以下方式应对:

1.增加供给:比如香港的添好运,号称全球最低廉的米其林餐厅,排队要排3个钟头以上。后老板增设两家分店,缓解了客流压力,但并未涨价。

2.继续让消费者排队:比如马尔代夫的酒店,往往要提前半年以上预定,如果不预定,即使要续住一晚都很困难,这当然是“排大队”,但也没有任意涨价。而泰国斯米兰岛的小木屋也要提前一周以上预定,非常抢手。

3.提供替代产品:在首选产品抢购一空后,商家常常给消费者提供替代产品,常购物的人都有经验。

4.涨价。

可见,涨价不是唯一策略,甚至往往不是首选策略,消除短缺或排队也不是唯一的目标。企业家会从自身情况作出判断。

而整个行业,供不应求可能会刺激新的投资者进入,增大供给。

但如果换成了垄断者来经营,该怎么办呢?它不知道该增加产量还是提高定价,或者开发替代的新产品。因为成本常居高不下而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往往会以提高定价来应对。提价本身就会给消费者施加沉重的负担,而且并不一定能产生“均衡”的结果。由于不知道该提价多少,有时反而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从短缺一跃到过剩。罗斯巴德举的纽约地铁的例子[6],中国的高铁和某些偏远地区的高速公路也是显例,收了高价,闲置了资源,还需要财政大量补贴。

可见,所谓的垄断下的价格管制是个伪问题。政府本就有权对所拥有的企业定价,而不管政府定价,还是政府拥有或控制的“企业”自主来定价(没有真正的企业和企业家,何来真正的自主?),都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故此,政府的企业永远不可能“企业化运转”。[7]正如米塞斯指出的:国家和市政当局能够经营它们的企业,是因为资本主义企业的纳税弥补了它们的亏损。[8]或者在一定情况下,利用它们手中的垄断地位将产品价格和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价格提高到仍然可以赢利的程度,从而掩盖其经营状况不良的事实。[9]天则所的经济报告《国有企业真实利润为负》也证明了这一论断。因此,试图靠提价来摆脱国企亏损实现“市场化”,根本是缘木求鱼。

第三、垄断者的供求关系。

通常人们会说,垄断的低价会导致短缺和服务质量急剧下降,垄断的高价则是以暴力榨取了高额利润,但哪怕垄断者运气好到瞎猫咬了死耗子,因需求弹性高,未能牟取垄断利益,也不需要财政补贴。消费者也同样受到损失,因为他们被禁止从最有效率的、价值生产力最强的生产者那里购买。[10]生产仍然受到抑制。

不管垄断者定价几何,都会减少产量,其产出少于自由市场的水平,供应始终不足。垄断者不可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它即使歪打正着达到了的表面“均衡”,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削减产量来保持价格而已。

有人说,垄断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自由选择,可以拒绝垄断者的服务而避免损失,这显然是荒谬的。只有在自由市场上,消费者才应该为自己的需求曲线承担完全责任,而且,只有这种需求曲线才能被看做表达了他们的自愿选择。一旦政府介入,禁止生意,授予特权,完全自愿的行为就不复存在了。不管愿不愿意,消费者都要购买某些东西,被迫与垄断者打交道。[11]即使有某些替代品的存在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总之,垄断价格理论家错误地归咎于自愿卡特尔的各种后果,确实都适用于政府的垄断授权。[12]垄断导致生产受到限制、要素被错误配置、扰乱了经济体系、加强了国家权力,有百弊而无一利。而且,政府的特权产生的垄断,会使垄断收益长期存在,资源配置长期被扭曲。准垄断者与此情况相似,虽然他们有一些竞争对手,但数量受到垄断特权限制。[13]仍然可谋求垄断收益。

有人的线性脑袋只认得“涨价”两个字,非要追着我问是否赞成垄断者涨价,我拒绝回答,就扣帽子说我支持不涨价。好吧,我现在正式回答如下:

1.垄断是自由市场的大敌,若存在垄断,垄断是首要的问题,甚至是唯一的问题。

2.由于不能进行正确的价格计算,垄断企业涨价或降价均无法证明其经济合理性,因此谈不上是否赞同涨价。这就象问某人,是想被绞死还是被枪毙,或者要在通货膨胀和交税之间做出选择,当然可拒绝回答。

3.垄断下即使仅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如春运)而涨价,也是代价高昂的恶劣方案,还可能产生适得其反更为严重的后果。

4.垄断者唯一可行的市场化改革措施就是消除垄断。

顺便提一下所引用的罗斯巴德的专著《权力和市场》,书中详尽分析了形形色色的垄断及其危害,没有一种解决方案是承认垄断的前提下来提价。相反,罗斯巴德对权力垄断从头到尾持极为明确毫不妥协的反对立场,这也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的立场。



[1]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38页。

[2]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183页。

[3]见米塞斯:《社会主义》,第106页,第177页。

[4]米塞斯:《社会主义》,第105页。原文为“经济核算是一个从不断变化的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这种经济每天都面临着必须解决的新问题。为了解决这种问题,首先有必要使资本能够从某个生产线、某个企业和公司抽出,投入到其他生产线、其他企业和公司。”

[5]米塞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第109页。

[6]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184页。

[7]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180页。

[8]米塞斯:《社会主义》,第103页。

[9]米塞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第109页。

[10]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39页。

[11]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38页。

[12]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38页。

[13]罗斯巴德:《权力与市场》,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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