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教育】《太上感应篇图说》37:救人之危
至樂無如讀書 至要莫若教子
【译文】
经文:救人之危。
两造争田事未清,坠崖身死祸端生。
若非贤守明如镜,全士衔冤何处鸣?
注:所谓“危”,是指生死只在呼吸之间。比如水灾、火灾、盗贼、争斗、刑狱、重病、欠人债务、羁旅异乡、遭逢患难等事,救济稍慢就可能有危险。有钱有力的人,看在眼里,生起怜悯之心,尽力方便救护,功德无量。
案:浙江金郡义乌县,民风刁猾,好打官司,动不动以人命相要挟,诬陷、嫁祸于人。乡民虞全士按价购买了虞盛公的田地一亩五分,以此为业,已经两年了。虞盛公的侄子虞祖福又把这块地卖给虞兆文,以致于两家互争,控告到县里,还未审理。当时正值初夏,虞兆文到山里查看树木,不小心失足坠崖,摔伤右半边身子和右胳膊,没过几天就死掉了。虞兆文的弟弟虞兆贤诡计多端,对嫂子吴氏说:“兄长和全士两家争地打官司,还没分出个输赢。如果把尸体投到水中,状告虞全士挟仇害命,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得到这块地了。而且要让虞全士偿命,这样一举两得,可以解恨了。”嫂子害怕惹祸,不答应,又把这事告诉女婿赵毛和虞兆贤的弟弟虞世德,还有侄子虞公星,都来劝阻虞兆贤,兆贤不听,就让自己的两个儿子趁黑夜抬着尸体,自己带着兆文的雨伞、包袱到王顶塘的堤上,把尸体沉入水中,把雨伞和包袱放到岸上,回去了。
天明时候,有在水塘边上居住的虞佩生、汪大玉二人,见雨伞把上刻着兆文的名字,就去告诉兆贤。虞兆贤假装不知,一同去查看,又偷偷地把兆文卖田的田契和到县里告状的状纸原稿,撕碎丢弃在塘堤上。被虞佘看见,捡起来,兆贤就以此作为虞全士挟仇害命的证据,控告称:虞兆文在四月初九日丑时,到县里催促审案,被虞全士拦路打死,抛尸塘中。报到县里,县官勘验尸体上有致命伤痕,死后被弃尸水中,严刑拷打虞全士,无从辩说,被判处绞刑偿命,铸成冤案。
当时的郡守朱公,性情慈祥,处事果决,断事如神。一见到县里报上来的卷宗,吃惊的说:“此案疑点重重,竟然如此轻易判处死刑,我于心不忍。”选派兰溪县令一同勘验,虞兆贤又呈上来血衣一件,供称是虞兆文所穿,初次验尸时脱下来垫尸体,被仵作陈佛奇取走,又用钱赎回。讯问陈佛奇,坚持说并无此事。又赶赴王顶塘,仔细查看塘堤,发现塘堤曲折迂回,如果果然是被虞全士所杀,必然着急抛弃尸体,怎么肯从远地从容地到池塘抛尸?况且将田契和状纸原稿完全毁灭掉,并不是难事,怎么会留在地上自己暴露目标呢?而且初夏多雨,道路泥泞,纸张丢在草地上,肯定湿烂,怎么还能拾起来,这么容易辨认?随后又传唤虞兆文的近邻虞昭能、单顶生,和塘边寺庙的僧人裕生,供出虞兆文在山里失足跌伤的事情。从此,一层一层推断,又根据赵毛、虞佘等人的供词,于是认定抬尸体抛入水塘,和亲自看见兆贤袖中掉落田契、状纸,以及血衣乃是兆文跌伤后脱在家中等等情节,历历不爽。兆贤低头认罪,不敢申辩,虞全士得以平反昭雪。当时全士已经被关在大牢,等着被受绞刑,幸亏遇到朱公明察秋毫,才令狱中的冤魂,得以重见天日。当初况钟治理苏郡,人称“慈父”;包拯莅任开封府,人称“包青天”。同他们相比,朱公也无愧!
朱公是江南娄县人,名朱椿,号性斋。乾隆十六年,皇帝圣驾南巡,朱公因为贤能特地被提拔为温处观察。朱公平生实行“功过格”,兴办义学,建立义冢,修建育婴堂,刻印劝善书,施送药物,戒杀放生,助人善举,救济危难,各种善举功德,不胜枚举。仁慈明断,实为近世少有,不愧是朱文公的后人。
敬 请 访 问 : 马 来 西 亚 汉 学 院
《太上感应篇图说》-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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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乐人之善
36:济人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