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来昆游客 跟团游谨防这些陷阱 有问题打这个电话
7月,云南省迎来暑期旅游高峰。7月19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参团旅游消费提示,从网络报名、签订合同、转账支付、维权等方面为游客出游提供参考。
“线上假冒云南知名旅行社宣传收客,线下改换虚假旅行社或其他旅行社签订合同”“线上承诺不购物,线下强迫变相强制购物”“线上做出承诺,线下临时加价,更改行程”是通过网络报团的来滇游客投诉的主要原因。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核实,涉事旅行社大多不具备旅行社经营资质,提供给游客查验的证件多为虚假或盗用。游客参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黑社”组织的旅游活动,维权困难。
游客通过网络报团,由于难以核实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经营资质,应提防以游记攻略形式添加微信报名参团、“私人定制旅游”“定制旅游专家”和网友评论中的旅游私人管家等网络报名方式,以免上当受骗。目前,昆明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均已备案,游客可通过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昆明旅游质监网核实旅行社资质,旅行社所属从业人员资质,旅行社依法注册的网站、网店信息。未在昆明旅游质监网备案的旅行社,不具备经营资质。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议,参团时,游客先核实旅行社、产品与网络宣传是否一致,核实信息一致后,再与旅行社签订全国统一的旅游电子合同;不要单纯追求“廉价”,避免落入低价陷阱。旅行社应向游客提供包括线路、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等信息的详细行程单,确认行程安排,并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内容。
支付旅游款时,游客可选择银行转账到旅行社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加上转账说明,或到旅行社直接缴费给财务人员;缴费后,向旅行社索要发票或收据,并要求旅行社加盖公章。游客应拒绝在线支付、转账到私人银行账户或私下将现金转交给工作人员等方式,因为发生纠纷时,这些支付方式无法作为直接证据,不能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议,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正当渠道,合理合法维权。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违法行为,应留存、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拨打昆明市旅游投诉服务热线0871-12345;发现假冒旅行社涉嫌犯罪,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 昆明日报
编辑 龚怡丹
本期责编 张灵洁 李元
审核 马波 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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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丨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出暑期报名参团旅游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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