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警钟!多人贩售盗版电子书被判刑
今天是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等6人侵犯著作权案成功入选。
案件回顾
2017年5月,做淘宝生意的廖某在一次无意中发现,网上有将个人下载的电子书推送到 Kindle的教程,于是动起了“歪脑筋”。2017年6月,廖某使用高某提供的域名,注册了微信公众号“Kindle阅读爱好者”。之后,他自行架设服务器,并购买了一套电子书推送系统。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廖某通过淘宝网购买、网络下载等方式取得电子书籍后,陆续向服务器添加,以实现向公众号会员推送电子书籍的目的。他的行为侵犯了浙江大学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等57家出版单位2896册图书的著作权。
据廖某交代,在“Kindle阅读爱好者”公众号设置了30元/年和60元/永久两种会员制度以收取会员费的形式牟利。随着会员人数逐渐增多,廖某一个人无暇顾及,于是便先后招揽了周某、刘某等人作为客服,通过微信、淘宝等渠道销售会员账号。
随着廖某“生意”的扩大,他的侵权行为也愈演愈烈。至案发,上述公众号已有2300多个注册会员,廖某通过销售会员账号、收取会员费获利共计9.6万余元。
2017年10月,杨某见廖某有利可图,便开始加入贩卖盗版电子书的行列。他在微信上注册了“Kindle电子书同步推”“Kindle电子书同步推送服务”公众号,并将廖某提供及自行下载的未经授权许可的电子书,提供给1000多个注册会员下载阅读。至案发,杨某共获利6万余元。
2018年5月,省公安厅接到举报称,省出版联合集团下属的多家出版社电子书被盗版销售。2018年8月,台州市公安分局黄岩分局立案侦查。2018年10月,廖某、杨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黄岩区检察院批准,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因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推进,黄岩区检察院于2019年6月4日向椒江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4日,被告人廖某某、杨某某等6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椒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第一局联合挂牌督办,系全省首例贩卖盗版电子书的侵犯著作权罪案件。
2020年1月13日,椒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被告人高某、周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日益增多,“仿名牌”、“网络售假”行为层出不穷。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专利权的行为可构成犯罪。
近五年来,台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3件,主要为侵犯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还有一些企业离职员工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的案件。
在此台检君提醒大家,莫耍小聪明不正当竞争,诚信经营方为企业根本。
2018年5月1日《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规定:“椒江区人民法院跨区域审理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区、天台区、仙居县、三门县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案件。” “如果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不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后,将案件移送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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