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检察出台意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日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台州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台州探索建设富有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勇当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服务保障台州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意见》明确了哪些重大任务举措?
看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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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检察履职护航民营经济,助力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示范先行。
● 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以刑事手段插手民营经济纠纷问题的监督力度。
● 稳步推进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工作,会同政法委、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章立制,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
● 抓好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
● 常态化开展民事检察专项监督等活动,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
● 深化运用“检企通”场景应用。
二是以检察履职守护收入权益,助力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示范先行。
●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全力帮助追讨欠薪。
● 重拳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 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所有行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涉及刑事和民事的行政案件,做到同步调查和纠纷一揽子解决。
●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等衔接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三是以检察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助力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上示范先行。
● 健全完善并动态调整检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推进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优化门户网站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
● 健全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定期分析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有关情况。
● 全面推广“片区检察官”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多层次多阶梯的化解调处。
● 推动形成检律新型良性协作关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四是以检察履职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示范先行。
●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 严惩涉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办理“三农”领域案件,严防因案返贫、因案致贫。
●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办理粮食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 围绕影响农村安全稳定的多发犯罪和普遍问题,督促当地基层组织做好源头防范和综合治理。
● 全力保护涉农新兴产业,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五是以检察履职弘扬法治文化,助力在先进文化发展上示范先行。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加强检察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
● 加大办理英烈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力度。
●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检察官以案说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六是以检察履职点亮美丽台州,助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示范先行。
●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 积极开展“守护美丽台州”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
● 因地制宜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 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保督察制度衔接,探索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新机制。
● 健全“预防性公益诉讼”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七是以检察履职推进和合善治,助力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上示范先行。
●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
●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矛调中心的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拓展法律监督空间。
●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 完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全面推进每季度监督办案数据公开发布,及时预警预防,促进动态治理。
● 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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