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己的性别意识,这10位作家这样说......
答题人:
女作家:张悦然、蒋方舟、毛尖、孙频、张天翼
男作家:冯唐、路内、阿乙、李修文、张忌
1、您是否愿意自己的写作被称为女性写作?(您在创作中会有意克服自己的“男性意识”吗?)
孙频(著有《松林夜宴图》《疼》):
“女性作家的写作尤其容易被诟病”
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完全没有去考虑性别写作,也没有考虑过所谓女性主义,完全是凭着本能在写作。比如我写女性的疼痛,写女性在社会中的挣扎,是因为我看到和感知到了这些东西,所以我愿意把它们写进小说里。我觉得写作对于女性来说其实意义更大,因为在一个传统的男权社会里,女性对自我的认知更艰难更缓慢也更无所适从,在这个认知的过程中必定是充满了怀疑、犹豫、否定、愤怒还有畏惧。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在写作的过程中这些感受都会体会过。
文学与艺术的力量就是抚慰人心的,就像那些敦煌的石窟一样是需要在黑暗中取火凿洞,一笔一笔画下那些壁画的。但是有时候你表达的东西越真实越会被诟病,一个女性作家的写作尤其容易被诟病,你写疼痛会被诟病是狭隘,你写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自我分裂会被诟病为黑化女性。有些女作家倘若敢写的私人化一点,那便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强大的内心,因为你终究要畏惧一些东西,比如别人的揣测和诟病,哪怕它仅仅是小说和艺术作品。这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女作家都不愿意被扣上女性主义的帽子,因为在目前的价值体系中,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甚至代表着可笑与羞耻。
即使在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具有一种自发的女性意识,在后来的写作中这种意识也会逐渐变淡,甚至刻意变成了无性别写作,不希望读者看出自己是女性。所以有时候我会想,这个社会和这个时代究竟给了女性什么。
李修文(著有《山河袈裟》、《滴泪痣》):
“贾宝玉和西门庆最特殊”
我个人深受中国古典叙事传统的影响,但是,在中国古典叙事传统中,真正独立的妇女几乎不存在,女性形象在文学和戏曲中反而通过不胜枚举的“负心郎”才得以确认,这些“负心郎”在相当程度上是父权、夫权以及更多宗法和制度的化身,所以,那些被囚禁和被支配的妇女既是女性形象本身,同时又是女性形象在古典叙事里得以存在的前提。就此意义来说,惟有进入现当代,我们才有真正建设一个女性形象的可能。
但是,也有例外,《红楼梦》里的贾宝玉,《金瓶梅》里的西门庆,都不是典型的中国古典男性形象,但女性形象在他们的视角里,都有迥异于其他人的态度:女性在这里竟然得到了罕见的尊重——贾宝玉自不待言,以西门庆论,他是中国古典叙事里少有的认真对待女性情欲的人,因此,女性反而获得了某种独立和尊严。当他们打仗一般去占领、去攫取女性时,女性这个时候几乎成为了男性必须去攻克的宗法和制度本身——这样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由此,“永恒的女性,带领我们飞升”作为一种赤裸的反证,很早就影响了我的性别观。
在相对典型的中国古典叙事传统里,尽管独立的女性形象几乎不存在,但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也获得了和男性同等的力量——在对抗离乱、灾害、家国变迁时同等的力量。但坏处是:真正的两性关系几乎是被抽空的,两性关系在“恩典”与“情义”这样的典型中国式词汇诞生后,往往简化为了男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我自以为我似乎并没有多么突出的“男性意识”,我怀疑,这种影响深重地在我的叙事里存在,也极有可能就是我需要克服的“男性意识”。
张忌(著有《出家》《公羊》):
“在某些文本中,女性形象成了某种文学政治的实现方式”
我自己的写作并没有刻意的性别设置,但在阅读一些文学作品时,我能感觉出一些作家对于性别的迷恋。尤其是一些男作家,不知道什么原因,许多男作家的笔下,对女性形象的挖掘充满着无穷的兴致。其中有写得不错的作品,那些作品里的女性形象让人信服。但也有一些差的作品,因为阅读时,你能感觉到他对女性形象的写作充斥着投机的意味。在文本中,女性形象往往成了某种消费,或者是某种文学政治的实现方式。这已然成了一个套路,就像好莱坞那几个漂亮女星,在电影里如果照样演漂亮女人,就怎么样都得不到奥斯卡评委的青睐,但一毁形象,马上就能拿奖。作为一个读者,我很反感这样的作品。
2、女性身份在写作中的优长是什么?缺陷或不足是什么?在写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性别的吗?
张天翼(著有《性盲症患者的爱情》《吻瘾者》):
“跑到人生中段后段,脚底下绊子越来越密”
优长是,女性的基因要她早点主动进入求偶和待产状态,并准备好被小孩折磨揉搓,因此把她设定为更耐心、更敏感、更早熟、更温柔、更善与人打交道、更善猜测人心中的意思的物种,而这可算是在作家这条跑道上“赢在起跑线”了。缺陷与不足是,一,虽然赢在起跑线,跑到人生中段后段,脚底下绊子越来越密,身边掣肘的越来越多,女性就踉踉跄跄越跑越慢了。即使到当代,伍尔夫在《女人若想自由自在地写作》中所说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女性写作还是会受到社会经验的局限。
我国有一种很受欢迎的小说类型是“官场小说”,这种小说的作者群里没有女性。二,很多女写作者屈从于天性,沉溺于价值不高的意淫(如后宫文这种以击败同性、获得异性专宠为成功的小说),甚至乐于用带有性别歧视的方式来构建自己笔下的世界。例如颇受女性读者钟爱的幻想小说中有一种流行世界观是“ABO”。ABO世界中人的性别分为Alpha、Beta和Omega,A群体被设定成孔武有力的,拥有交配控制权,而O群体被设定成身体很弱,负责发情、散发气味吸引A与之性交,以及生育;而交配的设定则是:O被A“标记”(相当于被贞操带锁定)后,只能对这一个A发情,但A可以标记多个O。这几乎是男人多妾的翻版,但我看到无数女读者对此设定爱得发狂。而过于“女性”的文学,大部分男性群体是不读的。
在写作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作为妻子和母亲,要承担的家庭事务更多。二,我经常觉得,人们对艺术价值的评定是“非女性”的,因此当我描述对世界和情感的感受时,需要挑拣一番,免于被嘲为“矫情”。
3、喜欢的作家或作品及其理由
张悦然(著有《茧》《誓鸟》):
“杰出的女作家是多种多样的”
我喜欢尤瑟纳尔、托尼.莫里森、安洁拉.卡特、奥康纳、安妮.普鲁、珍妮弗.伊根。我从来不觉得她们的写作是女性写作。在这些作家里,尤瑟纳尔、奥康纳、安妮.普鲁有去性别化的倾向,她们选择更克制、冷峻的表达方式,并且努力和她们的人物拉开距离。在我的观察里,通常女作家会离她的人物更近,更赞同她的人物。所以拉开与笔下人物的距离,可以使女作家不过度沉湎于人物的情感,受限于人物的视野。
此外,这几位作家很少把女性命运作为单独的主题来探讨。她们更感兴趣的是作为整体的人类。但是托尼.莫里森和安洁拉.卡特则相反。托尼.莫里森非常关注女性被欺凌和摧残的悲惨遭遇。她要借助写作为她们发声,也因为如此,她离她的人物总是很近,她甚至会提醒你注意叙事者的女性立场。安洁拉.卡特也是女性主义者,但她不是站在社会与时代的现场,而是后退回本源问题,探讨两性的天然差异,以及女性的弱点与其可悲、可笑之处。杰出的女作家是多种多样的,她可以关注女性,也可以不关注,她可以强调自己女性作家的身份,也可以忽略、甚至否定自己是女性作家。
毛尖(著有《非常罪,非常美》《当世界向右的时候》):
“简·奥斯丁是有时间观点和地点观念的莎士比亚”
喜欢简奥斯丁和她的《傲慢与偏见》。没有任何其他女作家可以比肩她,没有其他作品像《傲慢与偏见》这样以如此轻松的方式抵达深不可测。她的天地虽然狭小,但是完整,她从不超越自己的经验去写作,但是她的小说覆盖我们的经验。在奥斯丁的世界里,每一件东西都以其全部的精确性把它的主人公传唤到读者面前,这似乎是这位女性作家独有的能力。与此同时,她同时代的作家还在为爱情主题上下其手的时候,奥斯丁已经用“婚姻的诗学”超度了十九世纪浪漫观。
她是二十世纪、甚至二十一世纪的诗人,她是有时间观点和地点观念的莎士比亚,在这些地方,她显示出莎士比亚没有的精准性,就像女性对大自然有更切肤的感受。她是真正的喜剧大师。在灵魂深处,不喜欢她的勃朗特姐妹可能是男性,但奥斯丁则是女性的,而且这个愉悦的女性灵魂克服了感性,在她的文本中,读者可以因而感受到一种奇特的雌雄同体感,我把这个视为最高级的性别状态。就此而言,无论是“傲慢”,还是“偏见”,在奥斯丁这里,并不是缺点,只是需要克服掉的前现代感性,她也由此,通过小说再造了我们的感觉结构。
路内(著有《慈悲》,《少年巴比伦》):
“率先异动的总是女性”
说说两位作家吧。福克纳小说中的性别观比较有意思,《喧哗与骚动》、《野棕榈》、《八月之光》这几部小说,其中对女性的描写,或者是不是因为美国南方的关系,或者是福克纳的刻意安排,总感觉是基督教的“姐妹”概念。这使得男性作者与女性人物之间拉伸出了一个更具有文学感的视角,在中国男性作家中,这种意识方法(我生造的词,因为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自我意识还是写作方法)不多见。在毕飞宇的《平原》和《玉米》中有这样的“准神圣”气息。
另一位是纳博科夫,他似乎特别擅长写“二人世界”的纠葛,就一男一女构成的长篇小说,男性和女性的关系是变动的、流逝的,有时缓慢,有时是惊人一跃,而且率先异动的总是女性。关系的变动形成小说内驱力,这个写法很厉害,也使得纳博科夫并不仅仅停留在文字的修辞层面上(这也是他很拿手的,但仅止于此很容易使长篇写崩),《洛丽塔》和《爱达或爱欲》是比较好的研究范本。这也是一个既牵涉到意识又牵涉到方法的问题。
4、您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写作是什么样子的?有人说,优秀写作者都是雌雄同体的,您怎样看这一观点?
蒋方舟:(著有《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
“我很厌恶被称为‘才女’”
首先,我很厌恶被称为“才女”。 “才女”既不是职业定位,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赞美,而更像是某种供需关系的产物。男性社会需要“才女”的点缀,所以他们制造出来。中国古代才子自古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想象,读书作伴的自然不能是什么也不懂的柴房丫头,最好是有些文化的美女,与才子一唱一和。前几年有一篇把饭局上的姑娘当做“菜”的文章,“才女”只是被男性社会当做了一盘雕工更精细一些的菜。“才女”的才华被限制在了一个有限的空间内,女性被鼓励拥有一种刚刚好的才华,明眸善睐,圆融识大体,又不能具备攻击性。而当女性的才华真正冲击和挑战了男性的权威时,她就不再享受“才女”的优待。男性对才女之“才”的欣赏,近乎成年人为五岁儿童可以做乘法的喝彩。然而若“五岁儿童”居然也熟练掌握微积分和线性代数,成年人更多的反应会是恐慌和不知所措。
以李清照为例,现在的我们恐怕很难想象,她当时要进入由男性主导的文学圈时所遇到的困难与麻烦。当时,词体文学一直是男性模仿女性的口吻,在填词时想象歌女的演唱,那么作为一个女性词人,她该怎么自我表达呢?李清照写了一篇《词论》来争取文坛的认可,她讲了一个故事,讲一个出色的男歌伶故意穿的破败落魄,参加一个宴会,所有人都对这个闯入者很不屑,直到他展露歌喉,所有人才心悦诚服,卑微之人终获荣耀。李清照很显然就是那个不合时宜的闯入者,她希望以才华去被衡量,而不是被性别。她的文章很快被评价,精英文人批评她是不自量力的蚍蜉,一个狂妄的妇人。接着,男性文人又暗示她在丈夫死后又二婚,她或许有才,但她无德。而她的才华必须为她的失节负责。
在书写被男性把控时,那些仅有的女性作家遭受的阻力和屈辱是现在的我们无法想象的。她们时而压抑、时而妥协、时而自我审查、时而奋起抗争,为后来的女性写作者争取到了书写的权力。如果当今的女作家们,沉醉在男人对“才女”的赞美里,或是用奇情的经历来装饰自己,而放弃在写作上自我发展的话,那就是对这种被争取来的权力的滥用。
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写作,是好的女性写作?女性写作经历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女性的,维多利亚时期,即便是最好的女性写作者——无论是温顺的简奥斯丁,还是叛逆的乔治桑,都忍不住把自己代入到女主角的性格,通过男主角发掘自己身为女性的力量。第二个阶段是女权的,女性厌恶被看作女性,她们讨厌自己身上的母性,她们在小说里一次又一次地扮演着男性。好像所有的女权主义者只有一个故事可以讲述,就是男性世界的可恶,讲完这个故事她们就精疲力尽了。这就像是《洛丽塔》中,纳博科夫讲过的一个故事:植物园中有一个猴子得到了一副画架和颜料,结果它第一幅画就画了它笼子上的贴条。女权主义作家把自己的视野困在身为女性的困局上。抗争是必要的,可当一切的不公平都被统一地指责为“直男癌”的时候,女性也牺牲了自己的疆域和远见。
我向往女性的写作是人性的。她们走出女性性别,也走出性别压迫。既不顾盼生姿,也不为自己的女性气质而抱歉。她们讲述人类的不公,而不是讲述作为女人的不公。她们找到自己的语言,独特的语言,以最真最善最美最严苛的文学标准来要求自己,探索社会的秘密,具备公共的力量。这就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写作。
冯唐(著有《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
“亨利米勒就是钢铁直男,关于雌雄同体的说法不太同意”
我写女性时,遇到的最大困难不是性别,还是人,还是观察的细致程度和样本的数量,是否有足够的智慧来总结自己的观察。我在观察时,同时具备无我和男性视角。我喜欢的作家是亨利米勒,坦诚、阳光、有趣。我觉得他是钢铁直男。关于雌雄同体的说法不太同意;如果说,好作者既细节敏感又大体虚无,这我同意。
阿乙(著有《早上九点叫醒我》《下面,我该干些什么》):
“我很羡慕那些温柔的同行”
我比较认同。在几年前,我和一位心目中的高人聊天,他说,同性恋人决定了人类文艺成就的高峰。他并且一一数出他们的名字。我自此觉得,在写作上自己并不具备优势。有的批评者也看出我的单一性。我对待小说人物往往是审判的、决定的、标签化的。我在生活中看人也这样,带着异性恋的简单与粗暴。我想这是我作品的局限所在。在我这里看不到性别深处的爱、同情。我知道什么是更好的,但我不想打扮得更好。我现在能做的是,在写的时候,多钻进人物体内,想想他(她)会怎么想、怎么做。我很羡慕那些温柔的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