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邻携手共建共享 同创合作发展新局面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与泰国仲裁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
继在“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
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设立仲裁调解中心后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在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方面
又将迎来新的发展突破
3月31日,广仲与泰国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贸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将在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服务方面展开全面、深度的合作。这也是广仲第一次与境外仲裁机构通过签署备忘录形式展开合作。
泰国
2020年3月31日 15:00
双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这是特殊时期举行的特别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虽然合作双方相距万里之遥,分坐在两个不同空间的会场,但是云端的纽带将双方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广仲主任陈思民与泰国仲裁中心执行董事Pasit Asawawattanaporn共同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广仲副主任石磊、一级调研员杜彦华,泰国仲裁中心中国代表、广仲仲裁员史大佗等人员共同见证。
广仲主任陈思民在会议上讲话
陈思民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日益得到广泛响应,仲裁作为世界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促进公平解决贸易投资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世界各国经贸交流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广仲是中国内地首批七个试点城市最早设立的商事仲裁机构,也是世界首家推行互联网仲裁的商事仲裁机构。近年来,广仲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大力开拓涉外仲裁业务,积极为中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泰国是中国的亲密友好邻邦,中国是泰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有着深厚的人员交流和商贸往来传统,中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稳固并不断深入发展。秉承平等对话、合作互助、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广仲愿与泰国仲裁中心全面开展友好合作,携手推动商事仲裁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一带一路”不断成为繁荣之路、共赢之路。
远程视频中的参会人员
Pasit Asawawattanaporn表示,很高兴能与广仲达成合作协议,希望未来可以与广仲共同分享商事仲裁经验,尤其在“互联网+仲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
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互联互通不光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也包括信息的互联互通、人才的互联互通、法律服务的互联互通。
陈思民主任代表广仲签订合作备忘录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未来,广仲与泰国仲裁中心将在仲裁业务发展、仲裁员互荐、利用互联网仲裁技术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可以共享仲裁法律相关信息,相互提供法律查明服务,为彼此开展仲裁和调解活动提供协助;双方可以邀请对方参加己方举办的会议、论坛、培训或者联合举办相关活动,支持对方加强与己方商界、法律界的联络;在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上,双方可依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通称“纽约公约”)及所在国法律给予指导协助,互相合作;广仲可向泰国仲裁中心推荐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员,泰国仲裁中心也可向广仲推荐泰国、东盟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仲裁员,共同分享各自领域的优势。此外,双方还将共同推广“互联网+仲裁”服务,在网上立案、证据存管、远程庭审等方面进行合作。
广仲副主任石磊表示,广仲与泰国仲裁中心的合作,有利于扩大双方在国际仲裁活动中的影响力,既能推动广仲打开泰国仲裁市场,又能协助泰方更多地参与中国仲裁活动,还能更好分享中泰经贸往来不断增长所带来的增量市场,为双方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更好服务涉“一带一路”商事争议提供绝佳的平台。
”
2019年全年
广仲共受理各类案件13955件
其中涉外案件261件
同比增长66%
依托创新性的通过同步运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将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转化为国际商事仲裁的突出优势,广仲能够更好适应“一带一路”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各不相同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资源服务“一带一路”。
(点击图片查看广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信息)
同时,借助成熟的远程庭审技术,最大程度降低处理国际商事争议中为克服时空阻隔而产生的高昂成本,三套庭审模式叠加远程庭审,已经形成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广州模式”,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远程庭审解决在广仲已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