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仲“新八条”让防疫、办案两不误,案件标的额屡破纪录
新八项工作措施
全力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影响
因广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全面加强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民商事争议高效化解,广州仲裁委员会(下称“广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即日起施行《关于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全力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影响的八项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新八条”)。该措施是广仲继去年2月7日实施《关于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八项措施》以来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疫情期间受理案件数、
标的额屡破纪录
鼓励当事人通过ODR平台在线解纷是“新八条”当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广仲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契合群众的及时解纷需求,把党史教育学习成果落实到实处的主要工作之一。
即使广州受到了新一轮疫情的较大影响,但得益于广仲首创的ODR“谈判”平台、广仲在互联网仲裁领域的深耕研究和领先优势,以及对“广州标准”和ODR平台的全球推广,广仲今年的受理案件数量屡创新高。
灵活、方便、快捷的ODR平台能为使用不同语言、不同使用习惯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在线解纷途径,为跨境、跨语言、跨法域的商事争端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法律服务,吸引来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通过该平台速调解纷。
今年5月,广仲共受理传统案件1802宗,同比增长11.4%,争议标的总额为104.7亿元,同比增长3.3倍,等于今年1至4月总标的额的8成。26年来,广仲单案标的额均未超过10亿元,但在近期,广仲受理了3件标的额超20亿元的案件,连破案件标的额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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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R平台促使调解率翻番
处理周期大幅缩短
广仲去年曾获司法部推荐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项目(简称APEC—ODR项目)的建设,并在今年1月上线全球首个APEC跨境商事争议ODR平台。
ODR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了集谈判、调解和仲裁于一体的完备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开辟了多元化跨境解纷速调的“绿色通道”,平均处理周期仅为10天,曾在10天内解决涉粤港澳三地4亿元的关联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截止至2021年6月4日,ODR平台共处理案件73件,结案59件,结案率为80.8%。其中调解结案47件,调解率达64%。相较于2020年全年的案件调撤率27%,ODR平台促使案件调解率翻番。广仲鼓励当事人通过ODR平台选择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以金融机构为代表的许多当事人因接触ODR平台而认可广仲,并开始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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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建立“四个共享”
引领仲裁服务跨区域协作
今年4月开始,广仲率先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部分仲裁机构携手合作,建立“四个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与合作仲裁机构共享远程庭审技术标准、仲裁庭室、仲裁员名册和服务窗口。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在异地即可通过符合广仲首创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的合作仲裁机构的仲裁庭室内参与远程庭审,可选定合作仲裁机构共享的仲裁员名册中的仲裁员,以及通过合作仲裁机构的服务窗口咨询立案、收转材料。
日前,已有当事人咨询并通过共享庭室体验远程开庭。即使疫情期间身在外地,当事人也可减少跑动,通过当地合作仲裁机构的共享庭室与身在广州的广仲仲裁员、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开庭。
2020年广仲全年受理的案件中,来自广州以外地区的案件占比超过70%。“四个共享”将极大程度缓解因疫情带来的时空阻隔不便,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提升参与仲裁的便捷、高效性。既保障纠纷的顺利解决又保护群众的健康安全,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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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州仲裁“走出去”
提升仲裁国际化发展水平
广仲积极推动临时仲裁在南沙自贸区落地,通过汇聚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的高水平仲裁员队伍,和通过共享仲裁员名册有侧重引入稀缺专业人才成为仲裁员,在第六届仲裁委员会中实现港澳台和外籍仲裁员数量较第五届翻一番,带来涉外案件的大幅增长。
其中,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作为广仲国际仲裁业务的窗口,截至2021年4月,受理“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条款”的案件就已是去年同期的3倍。到今年6月9日,受理“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条款”的案件达116件,是2020年全年受理案件数的3倍。
同时,广仲首创的“广州模式”“广州标准”引起许多境内外仲裁机构的关注。在去年与21家境外机构签约合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与43家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中心和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推广“广州标准”。其中,与日内瓦国际调解中心、俄罗斯工业企业联合会仲裁中心、白俄罗斯仲裁法院、瑞中法律协会共4家境外机构的合作填补了广仲推广“广州标准”在欧洲地区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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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仲裁规则
致力成为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广仲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了2021年版《仲裁规则》,首创多种线上线下融合审理形式,创设多种简化庭审模式,规范电子送达,改革仲裁庭组成方式、简易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等等,有针对性地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数字技术运用于仲裁领域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仲裁的实战运用,为当事人参与仲裁提供便利。
2021版《仲裁规则》适应国际经贸活动的实际需求,将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制度纳入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也对法律适用、友好仲裁相关规定修改与完善,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为全力推动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提供支撑。
当前,因国际商事争议多发,国际商事仲裁对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要求更高,广仲首创首席专家制度,并延揽了建设工程、国际航运、知识产权等多个专业领域顶尖专家学者和权威实务人士,分别对应设立专家委员会,为仲裁业务发展提供最具实力的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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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青年专门工作团队
广仲党组带领突击队投身基层防疫
广州疫情发生以来,广仲党员干部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组建了党员突击队投入基层防疫工作、支援一线战斗。2021年6月8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带领党员突击队为街道提供志愿服务,协助街道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党员突击队员们纷纷投入紧张有序的工作,指引接种人员网上填写接种信息、填写接种知情通知书,协助检测体温,为街道接种疫苗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广仲向青年仲裁员、仲裁秘书发出倡议,成立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案件快速办理、全球推广等专门工作团队,通过走访、座谈、问卷回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仲裁员及使用者意见,不断完善ODR平台,切实解决当事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急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助力实现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不误。
广仲采取最严格的疫情风险排查和消毒措施,一律落实出入广仲场所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鼓励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方式依托ODR平台解决纠纷。
广仲“新八条”还包括组建第六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全球推广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加强宣传普法和类案研判等内容。广仲将全力践行“新八条”,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全力以赴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筑牢涉外法治保障,提升中国仲裁的影响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
附:《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力支持企业战胜疫情影响的八项工作措施》
广州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领先优势,扎实提升在线争议解决(ODR)平台应用实效,以数字技术的运用实现优质、便捷、高效化解民商事争议,积极维护当事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员动员、全力以赴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决定如下:
一、鼓励ODR在线解纷,仲裁“不见面”服务“不打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扎实成效,依托全新打造上线的广州仲裁委员会ODR平台,鼓励选择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服务,最大程度破解疫情带来的时空阻隔,切实解当事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之急需,定纷止争、稳定预期,助力实现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不误。
二、推动实现“四个共享”,引领仲裁服务跨地区协作。在对等原则下,率先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部分仲裁机构携手合作,实现共享远程庭审技术标准、共享仲裁庭室、共享仲裁员名册、共享服务窗口“四个共享”,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可在异地通过符合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的方式,在合作仲裁机构的仲裁庭室内参与远程庭审,并可选定合作仲裁机构共享的仲裁员名册中的仲裁员,通过合作仲裁机构的服务窗口咨询立案和收转材料。
三、更新仲裁规则,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仲裁运用。发布2021年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全球领先的线上线下融合理念为主线,率先在仲裁规则层面全面拥抱互联网仲裁,有针对性地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数字技术运用于仲裁领域所存在的认识程度不一、技术标准不一、程序规则不一、审查尺度不一等问题,更加周到地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进一步提升参与仲裁的便捷性,全力推动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四、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组建第六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1+N”模式,组建第六届广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既契合本会所设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专业仲裁平台,又瞄准当前商事争议多发、专业化程度需求较高的公司纠纷、数字交易纠纷等领域,汇聚各专业领域顶尖专家学者和权威实务人士,为仲裁业务发展提供高端智力保障。
五、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高水平助力企业“走出去”。继续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高质量建设亚太经合组织(APEC)跨境商事争议ODR平台,积极推动临时仲裁在自贸区落地,延揽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的高水平仲裁员,实现第六届仲裁员名册中港澳台和外籍仲裁员数量较第五届翻一番,并通过共享仲裁员名册有侧重引入稀缺专业人才成为仲裁员,在全球制造业尚未完全恢复、我国外贸出口需求强劲的形势下,着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筑牢涉外法治保障,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六、扩大广州仲裁的“朋友圈”,不断提升中国仲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在全球推广“广州标准”,办好中国国际仲裁高端论坛,加强与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法学研究组织和法律行业组织、各有关商会行会的沟通联系,带动更多专业人士投入仲裁事业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仲裁的研究和完善,推动更多企业了解仲裁、选择仲裁、认可仲裁、主动运用仲裁,通过中国仲裁公信力的彰显讲好中国仲裁故事、贡献中国仲裁智慧、参与国际法律规则制定、赢得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
七、加强宣传普法和类案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广仲文化”系列仲裁宣传平台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围绕当前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组织撰写系列普法宣传文章,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指引;围绕常见涉疫情热点法律问题,分类梳理形成专家咨询意见,支持广大仲裁员正确适用不可抗力、仲裁时效、情势变更等法律规定,快速办理涉民生案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最大程度促进经济活动正常运行。
八、党员带头争当先锋模范,坚决做到疫情防控“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因应当前广州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强化仲裁服务全过程疫情风险排查,采取最严格的健康检查和清洁消毒措施,所有人员进入本会业务场所,一律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杜绝病毒传播隐患。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向青年仲裁员、仲裁秘书发出倡议书,成立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案件快速办理、全球推广等专门工作团队,通过走访、座谈、问卷回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仲裁员以及使用者意见,不断完善ODR平台功能。动员党员干部迅速响应上级党委号召,主动参与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疫情防控,组建党员突击队投入基层防疫工作、支援一线战斗,在不同的岗位以同样的忠诚扛起仲裁人的责任担当。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仲裁委员会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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