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治珠山】“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古镇珠山 2024-01-06



“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依法能动履职

 延伸检察职能

      “虽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一减了之’,我们可以通过延伸行政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方法,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帮助企业长期合规经营,提高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如是说。


01




      8月5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一行来到某纯净水厂,上门公开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同时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一同参加活动。

      此前,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对该纯净水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法、检两院联合努力下,2022年7月下旬,市监局和纯净水厂达成了“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即在一年期限内,纯净水厂无任何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监局放弃对滞纳金部分的执行,否则申请恢复该部分的执行。



      为更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特地为该企业“私人定制”“量身打造”了一套贴合该企业经营发展的企业合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最大化减少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公开送达会上,员额检察官介绍了案情,检察长、主办检察官李锋向企业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并进行宣读、释法说理。收到提示函后,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既对法检和市监局作出的共同努力表达谢意,又承诺将对照建议对经营管理细节进行完善,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目的是为企业纾难解困,是检察机关司法关怀的体现。我们此次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是来帮助你们堵塞漏洞、增强风险防意识,帮助规范生产操作流程,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现代管理理念,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促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希望企业负责人能够落实到位,行稳致远。”李锋表示。

      “夏季到来,人们对纯净水的需求量增大,饮用水的质量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合规就是生产力,注重细节,企业才能走的长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赞同,并结合日常监管,针对净水设施处理、证件办理手续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02




      随后,李锋一行走访了该厂的生产场所,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非公经济的措施。

03




      据悉,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企业合规激励导向,兼顾法理与情理,满足企业的司法诉求,既抓末端“治已病”,帮助企业医治发展过程中的“病症”;又抓前端“治未病”,对企业合规进行长效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经营。通过“前端治理”与“末端处理”并重,努力从“个案治本”推动“行业治标”,主动帮助市场主体在复杂形势下提振信心、依法经营,实现企业合规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步推进。



来源:珠山检察
责任编辑:杨程成
审       核:占  毅
值班领导:程继志
☞推荐阅读

习近平的“移动办公室”

珠山区召开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工作部署会

珠山区召开文明村镇创建现场推进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