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珠山】“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依法能动履职
延伸检察职能
“虽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行政处罚滞纳金不能‘一减了之’,我们可以通过延伸行政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方法,避免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帮助企业长期合规经营,提高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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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一行来到某纯净水厂,上门公开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同时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一同参加活动。
此前,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对该纯净水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法、检两院联合努力下,2022年7月下旬,市监局和纯净水厂达成了“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即在一年期限内,纯净水厂无任何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监局放弃对滞纳金部分的执行,否则申请恢复该部分的执行。
为更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特地为该企业“私人定制”“量身打造”了一套贴合该企业经营发展的企业合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最大化减少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公开送达会上,员额检察官介绍了案情,检察长、主办检察官李锋向企业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并进行宣读、释法说理。收到提示函后,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既对法检和市监局作出的共同努力表达谢意,又承诺将对照建议对经营管理细节进行完善,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附条件’执行和解协议,目的是为企业纾难解困,是检察机关司法关怀的体现。我们此次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是来帮助你们堵塞漏洞、增强风险防意识,帮助规范生产操作流程,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现代管理理念,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促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希望企业负责人能够落实到位,行稳致远。”李锋表示。
“夏季到来,人们对纯净水的需求量增大,饮用水的质量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合规就是生产力,注重细节,企业才能走的长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赞同,并结合日常监管,针对净水设施处理、证件办理手续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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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锋一行走访了该厂的生产场所,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非公经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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