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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公检法三家联合开展销毁涉案假酒行动
案情回顾
自2020年开始,被告人周某花陆续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同时通过走访市场向个体户及个人推销该批假酒。截至2022年1月案发,被告人周某花销售金额共计96095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假酒13577瓶。2022年5月,珠山区检察院以周某花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珠山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7月,珠山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花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扣押的13577瓶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依法进行销毁处理。
此次联合销毁涉案假酒行动,不仅是对不法分子的一种震慑,更是珠山区法院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既顺应了人民群众、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构建了闭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又充分展现了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决心。
下一步,珠山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