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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电动车主 事关上路行驶→办理牌照有期限,抓紧上牌!

辉宝 爱辉发布 2024-05-04


关于电动车办理牌照期限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低速四轮车)电动车办理牌照,20235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1031日,期限为6个月
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电动自行车通行识别码(红牌)、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通行识别码(黑牌)办理端口。请广大电动车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手续到电动车办理网点办理相关业务!11月1日未上电动车车号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望车主们相互告知!

车辆类型示意图


温馨提示

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动车通行识别码相关手续:

1.电动车合格证(无合格证的在交警大队领取填写技术参数证明);

2.来历证明(发票或者收据,无凭证的领取填写来历证明承诺书);

3.居民有效身份证;

4.车主需在黑龙江交警微信公众号提交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取牌照。


来源:黑龙江交警

编辑:王蕊

一审:王蕊 | 二审:李雪 | 三审:邵妍

投稿邮箱:ahqxcbwx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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