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 傅莹表示今年没有关于房地产税立法安排
·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但在2017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优雅的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比较多。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随着近十年来房地产楼价的快速上涨,国家不断对房地产加大调控力度,如对出让地块的出让要求作出限制、银行存款准备金的调控、限购、限贷、限制开发商拍卖地块的资金来源等等的调控政策以及鼓吹多年的房地产税。
对于去年楼价暴涨,不少人再次将征收房地产税作为抑制高房价的救星,国院务院去年还出台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房地产税的探索创新。
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要来了?
从房屋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中意味着税法改革要找到适合的时机推进。新闻发言人傅莹也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在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房地产税在全国实施的先决条件:一是立法、二是不动产登记。
立法是为了有法可依,立法工作的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立法程序的推进,而不动产登记把房屋所在的地、楼、房、户的信息统一起来。不动产登记工作从2014年开始实施,各地陆续展开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在房产部门登记信息不完善的地方,现在仍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依我们看来,房地产税的立法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完成才是全国推行房地产税的关健,目前只能在个别城市试点推出,作为调控房价的一种手段,而不是调控房价的杀手锏。因此,稳定房价在宏观方面的关健要点是国家经济结构性改革及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均衡,房地产税只是作为调控房价的手段之一。
本文作者
潘杏甜 律师
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公司、金融、房地产领域,包括公司设立、股权并购、银行借贷、企业融资担保等公司法律事务;曾参与多起公司并购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公司股改、重组等非诉法律业务以及民、商事诉讼事务。
联系方式:xtpan@gd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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