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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如何办理?市住建局等3部门最新通知→

成都发布 2024-06-19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进一步做好“带押过户”的通知》,自2024年7月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带押过户”办理,卖方无需结清原贷款,买方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啦!


01

什么是“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购买再交易房(又称存量房、二手房),不论卖方未结清贷款是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也不论买卖双方贷款是否为同一家银行,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申请“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呢?


01

住房区域


拟交易住房所在的区(市)县,应已由我市住建部门提供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目前包括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后期覆盖区域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02

贷款银行


买卖双方涉及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贷银行应已纳入我市住建部门“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名单,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具体以住建部门公布为准。

03

交易合同


买卖双方应达成一致,通过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住房交易,并签订对应版本的交易合同。

04

其他条件


卖方未结清贷款当前未逾期;

卖方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过户”;

拟交易住房产权明晰、未被查封,除已为卖方贷款设立的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03

通过我市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系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好处吗?


01 交易程序更便捷、资金更安全。

缴存人准备购买再交易房,可通过我市住建部门进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即使在卖方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带押过户”模式实现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02 贷款申请更简化、成本更节约。

凡是通过我市住建部门进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的,买方纳入监管的首付款可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过户前支付,卖方也无需筹钱来提前结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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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

成都发布编辑丨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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