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宰之牲可憎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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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 麦斯欧德 编译
上一期我们提到了明文规定的以及类比的阻碍宰牲的缺陷,现在我们凭安拉的佑助谈谈不阻碍宰牲但为可憎的一些缺陷。这就是:
一、缺角少耳的,证据是阿里·本·艾比·塔利卜(愿主喜之)的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禁止用角和耳朵有残疾的牲畜做牺牲。盖塔岱说:我将此话告诉了赛义德·本·穆赛叶卜,他说:残疾指二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部分缺少着。提尔米济说是优良的圣训。[8]
二、前面切割一半耳根的。
三、后面切割一半耳根的。
四、切割了一半耳尖的。
五、耳朵钻了孔的。
证据是阿里(愿主喜之)的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命令我们注意观察所宰牲畜的眼睛、耳朵,不可用独眼的、耳尖缺的、耳根缺的、半个耳的及有耳孔的牲畜做献牲。五大家辑录,提尔米济说是优良的圣训。[9]
六、耳朵连根拔除的,以至露出了耳道。
七、角连根拔除的。
八、眼睛失明的。
九、瘦弱掉队的,证据是叶齐德传述的圣训,我来见欧特白说:“艾布·沃利德啊!我出去寻买牺牲,没有找到令我满意的,只有老掉牙的,我嫌弃它,你怎样看?”他说:“你为何不带来给我呢?”我说:“赞主清净!对你可以而对我却不可?”他说:“是的,你怀疑而我不怀疑。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只禁止少耳的、缺角的、独眼的、瘦弱掉队的及腿折的。”[10]
[8]提尔米济(第1504段)辑录。
[9]艾哈迈德(第一卷第149段)、提尔米济(第1498段)、奈萨仪在《大集合》(第4462段)、伊本·马哲(第3142—3143段)辑录。
[10]艾哈迈德(第四卷第185段)、艾布·达吾德(第2803段)、哈基姆(第四卷第250段)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