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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采风|平阳检察:“多彩”检察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649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基层采风

“多彩”检察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编者按

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40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温州检察机关需要新作为。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启动“共筑温州检察梦  携手奋进新征程”基层采风活动,在字里行间感知基层检察院顺应改革、服务发展的生动实践。



《温州日报》专栏版面



司法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他们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八站:

“多彩”检察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平阳是浙江革命的红色摇篮。“红色基因”熔铸在平阳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中。涌动“红色的血脉”,司法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平阳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该院坚持“在传承中接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突破”,始终把检察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秉持“履行职责着眼全局、司法办案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注重党建引领、多措并举,始终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为平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团 | 结 | 奋 | 进     振 | 兴 | 中 | 华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撑起一片“检察蓝”


在查办涉企案件时,企业家最担心的是什么?案子办了,生产停了,企业垮了!平阳县检察院看在眼里,记在心上。2018年8月14日,该院出台《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机制的试行办法》,对涉企轻微刑事案件正式启动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同年9月,平阳县检察院涉企案件专项办案组集中对4起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作出该决定前,该院通过在县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站设立的涉企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组对4人进行考核。历时20多天,考核组分别从司法修复、法治教育、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对4名拟被不起诉人进行社会评价考核,最终建立档案,并由考核组向县检察院出具书面评价结果。

 

为了深化办案机制,此前,平阳县检察院就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涉企案件专项办案组,指定专人办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刑事案件,并采取“捕、诉、监、防、宣”一体化工作模式。

 

对“触法”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考量的同时,平阳县检察院也持续加大对涉企“欺行霸市”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检察长领衔员额检察官专案组成功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林某某等23人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力震慑当地不法分子,并向交通运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加强物流监管,整治货运行业乱象,净化货运市场,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平阳县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开展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检察监督,帮助企业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的执法理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协调政府部门会商综合治理方案,把整治提升与优化产业结合起来,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最大限度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聚焦上市及拟上市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法律风险,检察长带队走访案发企业释法说理、“检察蓝”法治宣讲团进驻上市企业开展预防讲座、组织企业家、高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点带面增加企业法制规制的预期,2018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入企套餐式点单普法宣讲30多场次,为企业打好“预防针”。


据记者了解,位于该县鳌江镇,建筑面积1185平方米的平阳县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也将于今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这一集惩治预防、案件调处、警示教育、法律风险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将实现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与民营经济实体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守护一方“少年绿”


“县检察院勇于探索实践,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方面,措施得力,很有针对性,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肯定。”近日,平阳县委书记董智武在平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报上做出批示,肯定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关心和守护下一代,维系着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灿烂明天。对此,平阳县检察院以“两个试点”为抓手,坚持“宽容不纵容”,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出发点,既依法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的案件少捕慎诉,少监禁,又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

 

“因材施教、因需帮教”,针对不同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需求,该院探索多元化帮教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司法社工,构建由1名观护检察官、1名心理咨询师、1名司法社工或1名基地观察员组成的“1+1+1”帮教模式。

 

而针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平阳县检察院在始终保持“零容忍”姿态的同时,还重点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一起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被其监护人侵害的案件中,平阳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向县法院申请撤销被告人的监护人资格,获法院支持判决。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运用综合保护手段,为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申请司法救助、协助办理户口、学籍等方式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现在未成年被害人与她的母亲回到老家生活,我们回访得知她们生活都很顺利后就不再打扰,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经办检察官说。

 

另外, 2018年6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一家酒店涉嫌存在非法使用童工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该院迅速与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反映相关情况,并依法向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在该院的推动下,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人数1500余人,及时予以纠正用工不合法不合规行为4人次,给予经营机构经济处罚22500元。


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擦亮一抹“党建红”


“我有一张五年前别人给我写的欠条,现在还能追回来吗?”“别人借了我的钱但没有欠条,还能要的回来吗?”在怀溪镇南山垟村文化讲堂里,村民们围着检察官说着自己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问题。

 

在红色党建的引领下,平阳县检察院举办“法治生活•平检伴你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讲故事、说法律,送法下乡为多地的群众送上法治大餐。

 

“让党员先行一步”,在办案中主动寻找群众所需,践行“枫桥经验”,是该院一直以来的“红色传统”。在钟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办案组的党员检察官担任起调解员的角色,联合驻企社区干部,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积极释法说理,最终依法为31名多次上访的建筑工人讨回工资款29万余元,有效化解涉企群体性社会矛盾。

 

得益于党建引领,该院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基地”被指定为平阳县党日活动基地和首批讲习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影响力日盛,日前刚被列为温州市首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党员立足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检察改革发展主战场,不断呈现新亮点——公益诉讼开局良好;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3+2”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力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平阳模式”不断成长等。党员干警主力军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平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平阳县检察院40年结硕果



1

1978年8月,平阳县检察院恢复重建。次年3月,启用印章,对外办案。

2

1980年1月,成立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3

1990年,获评高检院全国检察系统反贪污贿赂先进集体。

4

1994年,检察官宋海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臣荣誉称号。

5

1996年,搬至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办公。

6

1999年,获评全省文明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建设五好检察院”称号。

7

2007年,检察官戚春雷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荣誉称号。

8

2007年,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此后分别于2010年、2016年再获评此殊荣。

9

2010年,设立派出机构鳌江检察室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检察事务中心。

10

2013-2014年,控告申诉科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11

2014年、2017年,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12

2015-2016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13

2016年,搬迁至平阳县昆阳镇联华路33号办公。

14

2018年,平阳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第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019年,获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文字 | 李尖

排版 | 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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