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采风|鹿城检察:提升公益司法保护新效能【677期】
基层采风
之
鹿
城
检
察
提升公益司法保护新效能
编者按
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40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温州检察机关需要新作为。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启动“共筑温州检察梦 携手奋进新征程”基层采风活动,在字里行间感知基层检察院顺应改革、服务发展的生动实践。
《温州日报》专栏版面
保障民生无小事,公益诉讼办大事
第11站:
鹿
城
检
察
提升公益司法保护新效能
在一个寻常的夜晚,朋友圈的两条信息牵动了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职业神经:两名居住在不同省份的朋友几乎同时吐槽了在水果店买到过期预包装食品。“近年来水果超市遍地开花,消费者往往只关注水果是否新鲜,而忽略了其他散装零食的安全,在我们鹿城区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带着疑问,鹿城区检察院民行部办案组共走访、调查了全区60余家水果店,果然发现了问题。4家水果店正在销售过期食品,其中1家店存在销售无任何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问题;另外有7家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或许可证,而擅自销售预包装食品。
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整改、进行专项大检查……两个多月的时间,水果店销售问题预包装食品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鹿城区检察院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自2018年以来,鹿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牢牢把握住“公益”这个核心,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树立“鹿城样板”作出了不少有益尝试。2018年全年,公益诉讼共立案15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145件,办理的3起案件获评省、市精品或优秀案例。
团 | 结 | 奋 | 进 振 | 兴 | 中 | 华
啃下“硬骨头
中央环保督政的难题解了
“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地下油罐尚未完成更新改造。”去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情况引起了鹿城区检察院的关注。
原本2017年底就该改造完毕的地下油罐为何迟迟没有动作?检察官经调查了解,由于中石化、中石油是央企,招投标需全国统一规划,而本地加油站碍于公司制度规定,一时很难配合政府改造时间,因而出现“梗阻”。
经实地勘查发现,未整改的26个地下油罐中大多数为建站18年以上的单层陈旧油罐,最长的甚至达到29年,且均未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根据环境专家反馈,相关加油站均存在油罐或管道泄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
整改刻不容缓。去年9月,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区环保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该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踏勘所涉7座加油站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约谈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分公司负责人。
经督促,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分公司积极落实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明确改造方式,制定改造进度表倒排时间节点。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于去年12月底全部完工。
去年以来,鹿城区检察院紧密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鹿城区中央环保督政反馈问题以及12345市长热线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推动主城区治水、治气、治土管控治理,为“山水美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点带面开展的各专项监督活动在全市检察系统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去年10月开展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我市首批大气污染案件,为我市大气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打响了第一枪。
当好“代言人”
“破冰”食药领域公益诉讼
去年11月,由鹿城区检察院提起的温州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两名在销售黑鱼的时候违规添加“孔雀石绿”的商贩,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刑罚,同时,检察机关提起的赔礼道歉、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全部得以实现。
2017年7月,两名水产商贩因待售的黑鱼因被检测出含有“孔雀石绿”成分被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告知书,要求整改。此后,这两名商贩仍向原经销商进购黑鱼予以销售,且在进货时未查检水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同年9月,该水产店内待售的黑鱼再次被检测出仍含有“孔雀石绿”成分,被抽检的同批黑鱼共对外销售48.8kg,销售价款共计1268.8元。经温州医科大学专家出具咨询意见,“孔雀石绿”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慢性危害。
“因无符合条件的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就承担起了这一责任。”鹿城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如是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除了大力开展食药领域的公益诉讼外,鹿城区检察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的工作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超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食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排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18年11月初,鹿城区检察院还联合业务部门开展“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果蔬店等经营单位为重点区域,抽检范围覆盖水产品、水果、蔬菜等几大类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安全性指标为重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唱响“合奏曲”
创新机制打通协作脉络
在鹿城区七都岛某工地现场,只要一过车,就是黄土漫天,工地上的工人经常打趣,“吃土”都吃习惯了。 针对这一扬尘问题,鹿城区检察院民行部立即组织专班赶赴当地排查,并专门邀请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从事大气污染研究的学者协助开展现场勘检、提供专业意见。
早在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初期,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广、调查取证难、专业性强等问题,鹿城区检察院就从外部引入专业力量辅助办案。2018年8月,为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的实际需要,规范和促进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鹿城区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公益诉讼专家库”。首轮10位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领域的知名学者经严格遴选入库,尝试开展专业细分管理,专家库资源并辐射全市。截止目前,鹿城区检察院已在99起案件中委托专家24人次参与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对于案件公益损害的认定发挥了关键证明作用。
此外,鹿城区检察院还主动对接区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强化食药领域刑事打击与民事公益追责联动,在多起案件中积极发挥信息互通、配合调查取证等机制作用。
同时,鹿城区检察院还与区环保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与监督机制、咨询协助机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沟通机制、藤桥山福环保巡回检察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合力推动保护环境。
鹿城区检察院40年结硕果
1
1984年3月,温州市温州市东城区、南城区、西城区三区院合并为温州市城区检察院,同时对外办公。
2
1985年5月,由于改城区为鹿城区,城区检察院改称为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
3
1985年,鹿城区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刑事检察二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4
1991年,鹿城区检察院贪污贿赂侦查局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5
1997年,鹿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接待室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
6
2001年,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追逃先进集体”称号。
7
2002年,鹿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先进集体。
8
2005年,鹿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9
2005年,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省级优秀反贪局。
10
2006年,鹿城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11
2008年,鹿城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12
2009年,鹿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13
2015年,鹿城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14
2016年——2018年,鹿城区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通过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文字 | 李尖
排版 | 碧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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