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因醉驾被起诉1870人! 醉驾犯罪案件办理“三大招” ,值得你去了解.....
“近三年,我市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醉驾人数逐年增加,分别为2017人、2151人、3239人,2017年和2018年醉驾人数均占全市驾驶员人数的0.08%,2019年达到了0.11%......”今天上午9点,温州市检察院联合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温州市2019年酒驾查处和案件办理工作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的这组数据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通报醉驾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通报案件办理工作
通报指出,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温州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醉驾犯罪,切实做好犯罪预防,努力促进诉源治理。自2013年至2017年,刑事打击初见成效,醉驾犯罪持续下降,但近三年又呈现反弹上升态势。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醉驾犯罪人数达1870人,总体形势仍较严峻。
近三年所办理案件情况看,醉驾犯罪呈现出7个趋势:醉驾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酒驾导致的交通肇事案件仍需引起重视;男性占绝大多数,女性比例有所上升;务工人员醉驾人数上升;非温籍醉驾犯罪人员占四成;主要犯罪地集中温州经济发达地;个别地区超标电动车醉驾犯罪情况突出。温州检察机关醉驾犯罪案件办理有“三项做法”:
1
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力震慑。醉驾犯罪案件自公安机关查获时,一律予以刑事拘留。近三年,我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醉驾人数被刑事拘留的占91.95%;因醉驾犯罪被判处拘役实刑的占74.21%。我市的醉驾犯罪案件一律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公检法一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大大提高了醉驾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诉讼效率。
2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升办案效果。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引导醉驾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对真诚悔罪、主动赔偿的,依法从宽处理。近三年我市检察机关对醉驾犯罪案件的不起诉率达38.34%,提升了司法质效,减少了社会戾气,促进了社会和谐。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对醉驾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达到57.21%。
3
创新公益服务机制,强化法治教育。醉驾犯罪案件办理流程简易、处理结果轻缓,易导致惩戒力度和法治教育较弱,存在再犯隐患。洞头、瑞安、泰顺等地检察机关创新危险驾驶案件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由专业社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使其充分接受法治教育,并“以点带面”辐射其亲属朋友,覆盖面更广、内容更精准、效果更良好,切实达到普适性犯罪预防,减少醉驾案件的犯罪率。
通报酒驾违法查处工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通报酒驾违法查处工作
通报指出,全年公安交警共查获酒驾1.3万起,同比上升19.5%,其中醉酒驾驶3866起,同比上升30.1%,在高压严管态势下,涉酒事故数(91起)大幅下降,同比下降47.4%。
从性别分析,男性驾驶员占比96.4%。
从年龄分析,50岁以下成年人占比79.6%,其中30岁至40岁最多,为4398起,40岁至50岁有3948起,16岁至30岁有2631起。
从籍贯分析,温州籍驾驶员酒驾占比略高于非温州籍驾驶员,占57.6%。从人口基数上分析,非温州籍驾驶员酒驾比例相当高。
从时间分析,春节、夏季为酒驾高发期,占比60%,每日查处量从中午开始至下半夜,逐步增加,其中20时至22时是酒驾高发时段,占比47.5%。尤其是节假日、双休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多。
从区域分析,鹿城、平阳、瑞安酒驾查处量分列前三位,分别占比12.8%、12.6%、12.1%,洞头最少,345起,占比2.5%。
从车辆类型分析,小型车辆占比达到73.4%,涉及电动自行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案件比例也不低,私家车占比超过95%。
从案件办理分析,全年共刑事立案3197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501起,终生禁驾14起,暂扣驾驶证7314起,行政拘留583人,罚款9087起。
会议最后强调,对酒驾醉驾的社会治理,离不开政法部门的依法打击,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管治理,更离不开社会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参与。政法机关将进一步坚定整治酒驾醉驾的决心和信心,努力构建治理酒驾执法、司法、守法“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平安温州和法治温州建设。
图片 | 叶光敏
编辑 | 温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