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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五楼扔下数斤重的玻璃坛子和一把铁榔头,瓯海区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温州检察 2023-02-09


与丈夫因琐事发生争吵,

为发泄不满,

女子竟从五楼往窗外抛下

数斤重的玻璃坛子

和十余公分的铁榔头!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停在此处的一辆小轿车却遭了殃……

现场图来一波,敢“高空抛物”,刑拘!


↓↓↓

从五楼扔下的10余公分长的铁榔头

玻璃坛中的菜散落了一地


车辆前挡风玻璃被砸裂



案情回顾


廖某某今年36岁,家住温州市瓯海区。2022年5月29日19时许,廖某某与其丈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廖某某为发泄不满,竟将家中的铁榔头、腌咸菜用的玻璃坛子从五楼窗户抛了出去。


“哐当”一声!物品砸中了被害人熊某某停放于楼下的轿车,车辆前挡风玻璃、引擎盖瞬间被砸裂。


经民警勘查,案发现场位于小区一出入口旁,东面为内部行人车辆进出口通道,西面为一排沿街店面,案发时间正值人流高峰期。


瓯海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虽然案发后廖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熊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1月25日上午,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廖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痛”。有研究称,一枚30克的鸡蛋从25楼的高度抛下,其冲击力足以致人当场死亡,可见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不文明,还会对路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群众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拒绝高空抛物,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法条链接:


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坠物

如此危险

那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预防呢?


1

提高自身素质

住户应自觉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避免朝窗外乱扔物品;不违规在房顶、阳台、窗口及外墙堆放、吊挂杂物和其他附属物,以免大风天气,杂物被风吹下砸伤过往路人。

2

定期检查架设在高空的设施

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3

定期检查维修外墙、窗户

发现楼层外墙或窗户、玻璃破损时,要及时修补,物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告知住户有高空坠物危险,及时联系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高空抛物问题。

4

注意观察警示标志

为避免人员伤亡,不少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地带都会放有安全警示标志,经过此类地段一定要多注意。

5

对高层建筑物保持警惕

路过高层建筑时,集中注意力,快速通过。

6

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周围环境

在刮风、下雨时应该避开摆有杂物和悬挂物的楼宇及广告牌,谨防意外发生。


来源:瓯海检察审核:汪 伦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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