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放鱼日丨445万尾鱼落户洞头海域,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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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放鱼,三、二、一,放!”
4450000余尾黄鱼鱼苗成群结队
从水桶跳出
顺着滑梯欢快地跃进水里
活蹦乱跳,溅起了阵阵水花
奏响了人与自然
和谐相处的美丽音符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行动,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体良性循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7月,温州市检察院特设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支温州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获取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根据《温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次鱼苗增殖放流活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费用从专用账户中支出。
活动现场,
亮点频出,
让我们共同直击——
赵卫华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温州检察机关围绕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洋强市”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监督和保护工作力度,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开展创新性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实现刑事追责、督促行政执法与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有效衔接。截至今年5月,共立案办理涉海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6件,多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以及省级精品、典型案件。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温州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贡献检察力量。
温州市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科普中心发出倡议: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是功在当代、泽被子孙的事业,让我们携手加入到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中来,支持水生态环境修复,用实际行动呵护水生生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子孙后代留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授牌仪式上,林越坚与赵卫华共同为洞头国际放生平台进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授牌。
黄伟主持活动并致辞。他表示,洞头近10年已累计增殖放流日本对虾、曼氏无针乌贼、厚壳贻贝、黑鲷等海洋生物超10亿单位,海域的渔业资源正在逐步恢复、稳定提高,渔业资源总体保持了均衡平稳的发展态势。此次全市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洞头举办,是对洞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今后,洞头将继续秉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全力打造生态共富海岛样板。
增殖放流活动开始后,有关人员登上“中国渔政33026”执法船驶往大竹屿鸟岛保护区海域附近。抵达目的地后,大家将大水桶里的鱼苗轻轻倒入大海,只见小小的鱼苗争先恐后地跳跃而出,溅起层层浪花,一条条小鱼苗成群结队地游向海域深处。这些苗种投放下海后,将以海洋为家园,在大海中繁衍生息,对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起到积极作用。
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洞头区人民政府、鹿城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人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渔政执法人员、乡镇工作人员;护渔队、渔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80余人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