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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流氓式的“讲师德”,本身就是缺德

刀哥 刀说话 2019-06-26



耍流氓式的“讲师德”,本身就是缺德



近些年,在全国作了200多场讲座。学校文化,团队建设,教师发展,专业成长……能讲的,都讲。唯有一个话题,对方一提出,我就会婉拒,或跟对方商量,讲我的想法,谋求变通——这话题,就是师德。


我不跟老师们讲师德,不是不能,而是不愿。为什么呢?


表层原因,是我自觉定位的语言禁忌。如果一个人,对着一群老师说,你们要知道师德,要明白师德的重要,要讲师德,否则就不是好老师,甚至不配当老师,这简直就是居高临下地暗示对方:你们都是失德的人,甚至是缺德的人——我总觉得,这样的讲法和说法,不是缺心,就是缺德。


再一点,我们什么时候讲师德?总是在出事情后,闹新闻后。某个老师行为变态,某几个老师表现极端,或某个地方出现恶性事件,负面新闻,闹得舆情汹汹,“不讲不足以平民愤”了,于是就讲。从上到下,全面铺开。本是偶发事件,个别现象,这样一搞,弄得人人有份,全体遭殃,老师们当然反感。



还有,我们怎么讲师德呢?发文件,出要求,学先进,写心得,签承诺,还祭出“一票否决”的大招以威胁、恐吓,师德将与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相结合,等等。实际上呢?磨刀声响了很久,也没见谁人头落地,极像“狼来了”的故事。如此轰轰烈烈搞运动,认认真真走过场反来复去,就那几板斧,老师们自然会审美疲劳,麻木,应付,内心自然反感和抵触。


谁愿意做让人反感的事情?反正我不愿意。


更深的原因,是我对“师德”一词的琢磨和理解——古汉语里,道和德各有所指:道指方向、方法、策略;德指素养、品性、品质。道德并提,最早也最著名的,无疑是《道德经》。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这里的“道”,既指“天道”(自然的规律),也指“人道”(与人世共通的);这里的“德”,指人的德性和品行。按老子的说法,只有“尊道”,才能“贵德”。英语的“道德”(Morality)一词,源自拉丁语“Mores”,意为风俗、习惯,强调的也是约定俗成和必须遵循。


“尊道”的前提是“有道”,“有道”才能“尊道”,“尊道”才能“贵德”。本就无道,或有道不尊,而欲求德,无异于缘木求鱼。由此看来,与其说“以德治国”,不如说“以道治国”。即以合乎“道”的法则、法律、法规来治理国家,而不是以说不清、道不明、测不准、靠不住的“德”来治理国家。历史经验早已证实:人治不如法治,总统都是靠不住的。


如何尊道?如老子所谓“道法自然”,或如孔子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钱穆注解:“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即是说,道为人本,道在人心,“道”就是人的世界观——它既是人对世界的看法,也会影响人对事物的判定。



好像有些远,回到师德——师德是简称,全称是“教师职业道德”。每个职业,都有道德要求,必须尊重和遵守。但我们从来没听说当官要“讲官德”,而只是听当官的说,教师要“讲师德”,医生要“讲医德”。不讲德”的人却要求别人“讲德”,这不只是缺心、缺德,而简直就是“耍流氓”。


道在德先,讲师德,必先讲师道。按百度百科,“师道”既指尊师重道之理,也指从师问学之道。教师是特殊职业,较之其他行当,要花更多心思,费更多心血,自然应该有“特殊待遇”。实际上呢?嘴巴里把教师说得崇高神圣,夸得天花乱坠,骨子里却总是看轻看贱教师工作。“既不把马儿给喂饱,又要让马儿跑得好”,天下哪有这样便宜的好事情?


单说教师工资,《教师法》早有明文规定:“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立法多年,严肃如斯,却一直未得实施,“不低于”尚未达到,“高于”自然无从谈起,所谓的“逐步提高”,更只是镜花水月。


口口声声说教师是“灵魂工程师”,却很少有人想到,教师的“灵魂”也需要抚慰、安顿和滋养。这种情况下“讲师德”,是典型的“耍流氓”——谁都不能只靠漂亮话充饥。一个人生活安稳、内心平和,才会生发爱意。一个人置身有爱的环境,从事有爱的工作,才容易洋溢爱意。不讲师道,而求师德,就是严重缺德。


当然,“师道”也有“为师之道”的意思,就是作教师的方向、规律、规则,包括策略、方法、技能。很多时候,一讲师德,我们就会说爱,“为什么要爱”讲得头头是道,但“什么是爱”、“怎么去爱”,往往语焉不详。事实上,很多老师言行失当,跟有无爱无关,而跟会不会爱有关。或者用我“创造”的说法,跟师德师风无关,而跟“师心师力”有关——即为师的心灵和心态,水平和能力。所以我说,当老师,既要爱,也要会爱。



基于这样的梳理,涉及到师德,或者非要讲“师德”,我一般会从“师道”入手,从教师发展的动能层级来说。我认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进阶,包括如下四个层次:


明角色

人生在世,角色在身。教师首先是人,独立的个体,是肉体凡胎,自不免七情六欲。同时,他们是人父人母、人子人女、人兄人弟或人姐人妹,要讲伦常秩序。然后才是教师,然后才有同事朋友、上级下属。我们可以要求教师“迹近圣人”,但毕竟,教师不是圣人,更不是天使和神仙。


所谓的“明角色”,就是让教师明白自己的身份,明确自己的职责,“本分”而“得体”地开展自己的工作。这其实是一种自我认定和认同。作教师,既要认定个体身份,也要认同专业价值。所以我说,当教师,就要有教师的样儿和范儿,要始终相信教育的力量,相信自己的意义和价值。一个自己都不相信教育的人,绝不可能搞好教育。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绝不可能成为好教师。


更重要的是,一个教师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和局限——你是教师,但也只是教师,你没有决定学生的一切的权利,也没有包办学生的一切的义务。教育不是万能的,教师也不可能“法力无边”。教育不能包打天下,教师也不能包治百病。教师必须明白,有些学生只靠学校是教育不好的,有些事情也不是教师该做的、能做的。教师如果模糊了自己的边际,超出了自己的界线,很容易造成“教学事故”,引发“教育悲剧”。


懂规矩


任何行业都有规矩,简称“行规”。这其实就是“道”。古人说“生财有道,甚至说“盗亦有道”,就是说,作盗贼都得讲规矩,著名的盗跖甚至认为,要成为大盗,必须具备“圣、勇、义、智、仁”,“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庄子》)。


“行规”既是这个行业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也是所有从业者的起码底线——底线都是起码的,必须严防死守。我曾说:一个人可以不穿底裤,但不能没有底线。是否穿底裤,别人不知道,是否有底线,谁都看得出。而良好的社会,应该是上无天花板,下面有底线:社会的发展,就是不断抬高底线。糟糕的社会,往往上有天花板,下面无底线——上面有天花板死死压着,随便怎么努力,也难以跨越,下面没有明确的底线限制,这样的社会,当然只有不断沉陷和沦陷,最终大家都深陷泥淖,难以自拔,何谈发展,何来进步?



作教师,也有行规,有必须严守的底线。教师职业规范,十不准或八不准,所有的条条款款,与其说是职业道德,不如说是“职业底线”。比如说,爱岗敬业,教学六认真,爱孩子,公平对待孩子……这些都是“职业底线”。底线就是红线,守住这些底线,不逾越这些红线,再慢慢抬高这些底线,其实就是教育的发展,教师的成长。


讲良心


角色是社会赋予,需要自己的内心认同;规矩是外在要求,需要自己的内化确证。成年人的言行,固然受外界影响和制约,但更多时候,是听命于内心的呼召和驱使。让自己内心变得良善,并始终保持这种良善,无疑非常重要。


良心,望文生义,即善良的心地。一个人心地善良,不容易生恶念,做坏事。按通常说法,良心是一个人的是非善恶感,或者说,是一个人是非善恶的内在标准——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的,良心就是这种标准的“内存”。良心既会要求一个人努力做好事,尽量不做坏事,也会让人在做了坏事后心怀内疚,心生悔意,甚至想有所弥补,否则“良心上过不去”。



前段时间,整理资料,突然发现一份13年前的表彰文件,市教育局发的,上面有我和当年一起被评为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单。无意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大名:一个,是当年的县教育局长,几年前因贪腐被判刑;另一个,是高完中校长,去年因学校后勤出问题,被纪委约谈后,以极端残忍的方式自杀,可惜未遂,白疼了一回。


当初,他们肯定都曾要求老师“讲师德”,自己现在却如此“失德”、“缺德”,总让人想起那些被打的“老虎”,虽然他们只是“苍蝇”。但我并不怀疑他们曾经的“也许”优秀,而只是觉得,那些所谓的评选总是被人诟病,总是难以服众,除了权力对公正的影响外,根本原因在于,外在的标准,很难校验内在的本质。


一个人,很难完全按照外在标准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教师的工作,相对独立自由,无法细化量化,很难以规矩和标准去评判——你可以要求教师爱学生,但爱多爱少,爱深爱浅,偏爱还是博爱,没法准确评估。你可以规定教师怎么上课,但不可能一直盯在教室里看他怎么上,讲多讲少,讲深讲浅,照本宣科还是别有创意,也很难有效考量。


事实上,教师工作的很大部分,都不可能用外在规范去检测、评估,而更需要教师自己的信念和坚持,需要教师自己“讲良心”。或许正因如此,我们说,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良心的事业,必然需要教师的“良心”参与。


会幸福


每次“师德运动”,听师德师风报告,似乎都是“保留节目”。毕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奇怪的是,那些报告总是很悲惨、很可怜:为教育,为学生,他们付出很多,奉献很多,甚至牺牲巨大——父母病了没时间陪,家人病了未及时医,自己带病坚持工作,身患绝症也要上完最后一课,诸如此类。让人恍惚觉得,他们是因为那样悲惨可怜,才得了优秀,评了先进的。


问题是,谁愿意那样“见贤思齐”,谁愿意那样“悲惨可怜”?所以我时常感叹:在我们这里,学习先进和优秀,总会让人感觉沉重,甚至感觉恐怖。


或许受此影响,很多教师总结工作时,或鉴定个人时,也会说自己的付出,奉献和牺牲。作教师,肯定会有这样的时候,但这肯定不是教育的全部。我总觉得,只有自己没有长进,没能从工作中得到“好处”的人,才会讲付出、论奉献、比牺牲。就像两个恋爱的人,分手时若一味计较自己的投入,而不言及自己得到的回报,要么是没有真爱,要么是昧着良心。



所以我经常说:教师与学生,其实是“彼此陪伴,相互成全”。你陪伴着学生,学生也陪伴着你。你可能成全了学生,但学生首先成全了你——教育是因学生而有的,学校是因学生而办的,教师这个行业,是因学生才有存在意义和价值的。说得直白些,是学生首先成全了我们当教师的可能。没有学生,何必要教育,何必要学校,何必要教师?


怎样的教师才是“会幸福”的?我想,首先是喜欢教育的教师。一个人做喜欢的事,总会主动投入,倾情付出。一个人最大的痛苦,是一直做着不喜欢的事;一直觉得自己“被强奸”的人,哪里会有快感和幸福?所以我曾说:做我所爱,当然幸福,爱我所做,不会痛苦——当然,要教师真正爱其所做,其“所做”的,总得有些“可爱性”才成,“可爱性”总得多些才好。


其次是心存感激的人。心存感激,才会尊重自己的工作,珍惜自己的付出。心存感激的教师,才会迷恋学生的成长,欣慰学生的进步,感动学生的回应。那些无论学生怎么做,自己都麻木不仁的教师,往往是不幸福的,也很难成为好教师。


第三是能够自我实现的教师。所谓“自我实现”,就是通过所做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意义和价值。据我观察,一所学校里,能力强的教师,往往不太会计较和抱怨;反倒是那些无能或低能的教师,课上不好,班带不好,事做不好,更容易觉得痛苦,更习惯抱怨计较。所以我曾说,作教师,不断成长就会不断幸福,原地踏步只会感觉痛苦。因为,不断成长,就会不断增强能力,而能力越强的人,越容易实现自我,也越容易体验到幸福。


我把“会幸福”作为最高层次,其实源自一个基本判断:一个幸福的人,往往不会生恶意,有歹念,干坏事。一个幸福的教师,往往不会有师德问题,尽管他们可能不会被官方认可,不会成为先进和标兵。同时我觉得,一个人当教师,少则二三十年,多则三四十年,他们生命中最美好、最重要的时段,全部给了教育,倘若不能从本职工作中获得幸福,他们的一生,可能都会浸泡在痛苦和伤害里,沦陷在埋怨和沮丧中,那该是多么悲惨的世界,多么悲惨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不可能把自己没有的东西交给别人,一个教师也不可能把自己没有的东西教给学生。一个教师,倘若自己缺乏幸福的感受和体验,他的学生何以感受和体验到幸福?所以我说,“会幸福”不仅是教师的权利,更是教师的义务——作教师,就应该始终以积极的心态和姿态,出现在学生面前,努力不把沮丧和埋怨、痛苦和悲惨等负面情绪传染给学生。简单说,作教师,就应该作幸福的教师。


明角色,懂规矩,讲良心,会幸福,这样的意思,显然不够高大上,但无疑更符合人性,更适切教师。我一直觉得,“师德”不应该是名词,而应该是动词;师德不能只是靠“讲”,而需要具体的实践,切实的行动——倘若每个教师都能真正做到这些,所谓的师德,何需再讲?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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