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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结束了,商家还敢这样忽悠你?跟小编一起狠狠怼回去!




一年一度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晚会

简直就是消费者心中的“春晚”



其实

我们陆陆续续收过大家不少的投诉

比如商超购物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餐饮服务包间设置最低消费

美容美发健身低价套路诱导办卡

教育培训频繁换老师拒绝退款

甚至要求一次性高额交费......

小编看完......



但是朋友们!

这些年年提醒年年有人跳坑!

知识点没记住什么原因?

怪小编说得不够生动让你们记忆深刻!?


文字大家是看不进去的了

那画出来??

如果商家糊弄你

就照着小编的话怼回去!

别怕顶不住!


看之前说一句

请粉丝原谅小编拙劣的画画水平

看得懂就好!

最重要的是小编的心意



话不多说!

赶紧看看以下常见消费陷阱

该如何应对维权!


消费陷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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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属于“霸王条款”,该规定不合法。如商家在票据上注明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都是无效的,不能免除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陷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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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关于最低消费:《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既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陷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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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此案例属于典型的低价套路,消费者对于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对于商家事后诱导、套路消费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部分美容行业商家通过优惠体验吸引消费者到店,再向消费者推销高价项目,对于无力支付高额费用的消费者则推荐“美容贷”,在校学生、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等人群常常成为目标,后续偿贷能力不足会使此类人群陷入经济困境。

 

另外,“不得转让”“剩额不退”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卡实际上是预付式消费,是具有价值,能够在特定场所作为货币消费的支付手段。故而其具有流通性,也就是大众常说的转让是有效的。





消费陷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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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九条中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谨慎签署合同。消费者在缴费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不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应将具体要求全部落实到合同协议当中。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确保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消费需结合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记住教育无速成,欲速则不达,切忌急功近利。




消费陷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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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典型的低价套路

消费者对于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对于商家事后诱导、套路消费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或行政部门反映。部分美容行业商家通过优惠体验吸引消费者到店,再向消费者推销高价项目,对于无力支付高额费用的消费者则推荐“美容贷”,在校学生、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等人群常常成为目标,后续偿贷能力不足会使此类人群陷入经济困境。

 

另外,

“不得转让”“剩额不退”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卡实际上是预付式消费,是具有价值,能够在特定场所作为货币消费的支付手段。故而其具有流通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转让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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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近年来,车主对4S店服务满意度持续走低,像配件价格太高、工时费虚高、霸王条款限定保修期内必须到4S店保养等,让车主闹心、吃了不少哑巴亏。

 

如果车主发现汽修工坑人、无病恐吓、小病大修等现象,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如果汽修工涉嫌故意损坏车辆则可视情况报警处理。如修车厂、修车店拒不退款,可以做好相应举证,向当地法院起诉。




消费陷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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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典型的低价套路

消费者对于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对于商家事后诱导、套路消费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或行政部门反映。部分美容行业商家通过优惠体验吸引消费者到店,再向消费者推销高价项目,对于无力支付高额费用的消费者则推荐“美容贷”,在校学生、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等人群常常成为目标,后续偿贷能力不足会使此类人群陷入经济困境。

 

另外,

“不得转让”“剩额不退”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卡实际上是预付式消费,是具有价值,能够在特定场所作为货币消费的支付手段。故而其具有流通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转让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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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房地产广告合规指引》,深圳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如宣称“半小时内即达香港西九龙”“距前海、科技园10分钟;30分钟内抵达高铁站、机场”“五首歌时间 速达前海中心”等。如发现房地产商涉嫌相关广告违法,可及时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消费陷阱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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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典型的低价套路

消费者对于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对于商家事后诱导、套路消费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或行政部门反映。部分美容行业商家通过优惠体验吸引消费者到店,再向消费者推销高价项目,对于无力支付高额费用的消费者则推荐“美容贷”,在校学生、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等人群常常成为目标,后续偿贷能力不足会使此类人群陷入经济困境。

 

另外,

“不得转让”“剩额不退”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卡实际上是预付式消费,是具有价值,能够在特定场所作为货币消费的支付手段。故而其具有流通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转让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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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提醒广大经营商家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是一阵风

不能风头一过

侵权、违法行为就死灰复燃

甚至变本加厉!

对你们来说

每天都应该是3·15

诚信经营

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商家需要承担起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市民朋友还是遇到难缠消费纠纷

要积极维权!

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电话

12315




来源 | 深圳市场监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黄圆圆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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