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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疫情突发情形下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发挥行政指导功能?
当前,如何加快局部聚集性疫情处置,同步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物资供应,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市场监管部门要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一道,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做出贡献。在全力做好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全力维护平稳有序市场环境的过程中,既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坚决对各类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和矫正,还需要通过更多运用非强制的行政指导指导帮助生产者、经营者坚守诚信道德底线,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引导调解,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者物资需求。
来自上海金山的作者发现,在疫情防控紧张时期,物资保障成为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需要市场主体及时参与保供。同时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亦受到限制,亟需在行政机关指导下开展相关营业。还有,随着疫情防控义务增加,市场主体极易因为对疫情防控政策的不知情、不掌握、不理解而致使违法行为发生,这都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或提前或及时采取非强制的行政指导行为,以示范、建议、鼓励、引导、斡旋、协商、劝说、调解、教育与警告等柔性手段为先,来追寻相对人的广泛自愿接受及自觉遵纪守法。
作者结合自身上海防疫实践,着墨探讨疫情潜伏期、发展期不同阶段,可以采取的不同行政指导行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黄圆圆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