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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被怼上热搜,他提到的这个问题需认真探讨

唐有讼 人民法院报 2019-10-18

近日,知名作家郭敬明在一档综艺节目中,因其小说改编的电影《悲伤逆流成河》而被一位演员前辈怼。该演员从内容和台词上质疑:“难道现在的年轻人就看这种高中生谈恋爱(的故事)?


郭敬明则直接回应,他认为《悲伤逆流成河》是我国第一部认真讨论校园霸凌题材的小说、电影。

 

《悲伤逆流成河》讲述了一位遭到校园霸凌的女生。她被用粉笔灰塞嘴里、打火机烧头发、用水从头浇下、扒衣服、取外号、喂垃圾,最后以选择自杀结束生命。

 

对于《悲伤逆流成河》的艺术价值,我们不置可否,但“校园霸凌”却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伤疤。一个充满伟大奋进洪流的时代,也偶会有泥沙俱下的暗涌。很多人也许都没有意识到,“校园霸凌”现象会如此普遍地存在。


2018年9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了一份《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统计分析了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的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校园暴力案件情况。数据显示,近六成校园暴力案件涉及故意伤害,五成校园暴力事件因琐事而起。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引发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现象。

 

但是,“校园霸凌”大部分具有隐蔽性的特征,不出现极端事件,很难被家长和老师发现。而且,即便发现了霸凌现象,只要没有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也许有的家长和老师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所以,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孩子正在或者将要忍受“校园霸凌”的痛苦。对此,我们要予以高度关注。


 

“校园霸凌”现象出现的原因非常复杂。一者,或是因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良社会思潮涌入校园,让未成年人沾染了不良社会习气。二者,或是因学校在教育过程中监管失位,教师对违法行为怯于亮剑,让霸凌成性的少年有恃无恐、为非作恶。三者,或是因家庭教育失败,对有霸凌行为的子女疏于管教,对受霸凌行为欺辱的子女未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置。四者,或是因法律存在制度盲区,且“校园霸凌”取证存在诸多困难,让霸凌行为难以通过法治手段进行遏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破解难题的过程中,科学立法是最根本的前提。眼下,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期待这两部即将修订的法律条文,在解决“校园霸凌”问题上能够有所作为,甚至给我们带来一些制度惊喜。作为长期在一线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我们所期待的条文,能够多一些长“牙齿”、有罚则的完备的法律规范。

 

解决“校园霸凌”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但是再系统的工程,也要有一个总的抓手,这个抓手,一在于道德劝导,二在于严肃惩戒。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机制建设预防“校园霸凌”,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矫治“校园霸凌”,但同时更迫切地需要更加明确、更加严厉的制度惩戒“校园霸凌”。

 

我们的法律要给学校赋权、要给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赋权、要给教师赋权。我们要让学校敢于管理,要让教师敢于惩戒,要让全社会敢于同“校园霸凌”现象做法律斗争。唯此,才能弘扬清气、驱逐浊气、抚平戾气。

 

84年前,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里写到:“到那时,欢歌将代替了悲叹,笑脸将代替了哭脸”。今天,我们已经建成了方志敏笔下的“可爱的中国”。可是,在今天的校园里,因为“校园霸凌”的存在,让这个“可爱的中国”里的“可爱的孩子”,遭受了本不应该遭受的暴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通过道德倡导的柔性教育和法律保障的刚性惩戒,向“校园霸凌”现象进军,让“校园霸凌”,在“可爱的中国”的天空下,无处藏身。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唐有讼 |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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