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法院诉源治理有绝招!
一个目标,两种力量,三个环节
这是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探索出的诉源治理路径
它们具体都代表什么?
这条治理路径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锁定一个目标
近年来,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要求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诉源治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依托“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将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纳入到诉源治理机制中,多元解纷、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发挥两种力量
利用法院自身力量,培养少数民族政法干部,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政法干部素质;强化法治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作用,比如:在民族村寨建立双语少数民族法官联络点,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普法宣传以及咨询服务,并且推行“法官+村民自治”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进纠纷化解,共建和谐美丽的多民族家园。
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成立调解中心以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调解工作培训会的形式,交流工作经验,邀请法官对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制作进行培训,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发展。
把握三个环节
在源头预防环节,由“注重办案”转向“参与治理”,以“百场培训、千场普法”活动为契机,通过法治讲座、巡回审判、命案防控宣讲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
突出调解前置环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使纠纷以更简便方式在庭外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无讼临沧”小程序作用,为民众提供高效的解决方案,将纠纷化解在“云”端。
在诉中化解环节,坚持调解优先,邀请公安、司法、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多方联动开展工作,推动案件解决。而对涉少数民族群众纠纷案件,则选派少数民族法官审理,并吸纳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通过法理并用,情俗相融方式调解纠纷,从而加强民族团结,让各民族真正“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