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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文

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

《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

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互通信息、联动帮扶等方式,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保障落实。各级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处于事实辍学状态的,应立即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责成相关学校与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了解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原因,劝其早日返学复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同级检察机关。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和保障工作。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侵害影响,不宜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合理的转学诉求予以支持。


“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能够有效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同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将通过高质效能动履职,不断深化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家庭、学校等社会多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实效。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郭荣荣
编辑:赵晓明 陆青 张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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