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恕:我们的整个生活都必须祷告(拾2-11)
十一、整个生活必须祷告
祷告的实际乃是整个生活的表现。一个孤立的祷告,虽然作此祷告的人尚未活出模型的基督徒生活,也可能蒙垂听的(在以往的确实曾有,而且继续会有这样的例证)。但是我们假定阅读本文的大多数读者,对于偶然作一个祷告是不会满足的。他们想经历一种更满意的祷告生活,这种生活提高并洁净身心的每一行动,并将整个人格合成一个单纯的属灵单位。这样的祷告,只能是一种活在圣灵里之生活的结果。
其他一切事情都相等,我们祷告的能力只相当于我们的生活而已。我们在很费力中祷告,也只是我们的生活分量相当而已。有些祷告像太平门一样,只在危急时才应用——绝非使人愉快的,而只是在大祸临头的惊恐中用以逃避的一条途径而已。这样的祷告,并不能代表作此祷告之人的正常生活;倒不如说,这样的祷告乃是灵界业余人士鲜有而又罕见的行动。
罗威廉(William Law)在某处吁请基督徒要过与他们的祷告一致的生活。而且,我们有一首著名的赞美诗,要我们求神帮助我们“愈祷告愈活得更亲近主”(To Live more Nearly as We Pray)。我们大多数人在遭受重压时都希望曾过着祷告之于我们并非这样不自然的生活,而且惋惜我们未曾培养祷告到轻而易举而且像呼吸那样自然的程度。我们不想给人一种印象,以为突遇危机时的祷告是不好和不对的事。它当然是好的,而且,神也被称为是“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然而,无一受过教导的基督徒想以紧急的标准来过他的整个生活。在我们继续进到神里面时,我们就会看见与神不断交通之生活的优越,在那种生活中一切思想和行为都是祷告,而整个生活也成为一个赞美和敬拜的圣洁祭物。
要祷告得有功效,我们就必须在生活上没有不能蒙福的范围,没有一部分的思想和心灵不是圣灵所居住的,不洁的愿望不容许存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祷告和我们的行为之间也没有不一致。
这一切要日光之下的人去达成,那似乎是将标准放得太高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倘若基督确是祂所自称的那一位救主,祂应该能救祂的百姓脱离罪的束缚。这并不是拥护人所制定的“无罪之完全”的教义;倒不如说,这是宣告神所默示的教义,即人能“顺着圣灵而行”,这样“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那就是说,神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已经为祂的儿女有所预备,以便拯救他们脱离罪的苦轭:“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无疑地,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有足够的道德力量,使我们能活在纯洁及仁爱的状态中,在那种状态中我们的整个生活都是祷告了。从这种整体生活发出来的每一个祷告行动,必然会有奇妙的能力围绕着他们,那种能力乃是轻率的或世俗化的基督徒所不晓得的。
本文来源:陶恕拾珍集(2),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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