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关于亚当之罪的奥秘的研究[我能知道神的旨意吗?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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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于亚当之罪的奥秘的研究
我对辩证神学有着内置的憎恶——就是宣称矛盾和说不通的论点之美丽的神学。因此,当我赞同一个新正统派神学家关于亚当之罪的源头的观点时,我的确是很艰难地下咽了这一观点。卡尔巴特将亚当的罪称为“不可能的可能性”,巴特当然是在呼唤人们注意亚当犯罪终极而言是不可解释的奥秘——是按道理说不可能却难以置信地发生了的事,直到今天对我们而言都仍然是一个真实的、不能穿透的奥秘。
还有其他一些尝试,寻求为罪的奥秘找到一个复杂而精密的答案。有一个观点认为亚当的罪就像所有的罪一样,就是说,是一种对本质的、固有的善的匮乏、毁坏或是否认。换句话说,亚当被造有一个好的道德倾向,他的欲望一直是好的,自然,人们会期待他的行为也相对应的是好的。然而,在复杂的道德选择中,有时候一个好的意志(在它自身里面有一个好的欲望)可能会被误用或滥用来造成一个恶的结果。耶稣受试探就是这种纠葛的一个最高的例子,耶稣是第二个亚当、新的亚当。
耶稣在旷野经历试探,撒旦在祂长时间的禁食期间来到祂面前。认为耶稣在那个时刻对食物有一个强烈的渴望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人会认为一个饥饿的人一定有吃东西的渴望。然而,耶稣想要透过这样自我剥夺的行为来遵行上帝。当撒旦来到耶稣面前,建议祂将石头变为面包时,撒旦是诉诸于耶稣里面全然正常的欲望。但是,耶稣顺服天父的欲望却强过祂享受食物的欲望。因此,因着被一个全然是义的渴望充满,祂能够胜过撒旦的试探。
现在理论是这么进行的:也许是什么好的事物致使了亚当犯罪——一个在它本身是好的事物,但是它可能被撒旦诱人的影响误用或滥用了。如此的解释的确使堕落变得稍微好理解一些,但是在它失败之前也就仅此而已了。这个解释在它最重要的要点里并没有说明这一好的欲望是如何被歪曲的,来推翻顺服神的主要义务。在犯罪的举动发生以先的某个时刻,亚当一定是想要不顺服神胜过顺服神,在那里堕落就已经发生了,因为渴望在不顺服中行动敌挡神本身就是属罪的。
我将解释亚当因着使用自由意志而堕落的难题交在其他更胜任、更有洞见的神学家手里。将之责备于人类的有限,真的是在将责备放在使得人类有限的神身上。照《圣经》说来,这个问题曾经是、一直是,也将永远是一个道德问题。人从创造主领受不要犯罪的命令,但是人选择了犯罪,尽管并非神或他人强迫了他。人的选择是出于自己的内心。
所以,为人类的罪寻求如何的答案,是踏进了一个最深的奥秘领域。也许我们在最终的分析上所能做的全部就是认识到我们罪恶的事实以及我们对罪的责任。尽管我们不能解释它,我们却当然知道如何承认它。我们必须永远不要将我们罪的起因归到神的身上,或是接受任何为《圣经》清楚指派给我们的道德责任开脱的观点。
有些人批判基督教信仰不能为罪的问题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事实是其他宗教一定也面临相同的问题。有一些仅仅是借着否认恶的现实来回应——一个便利却荒谬的出口。唯有基督教透过ᨀ供一条脱离罪的后果的出路迎面处理罪的现实。
基督徒对罪的问题的答案与其他宗教所提供的完全不同,因为它的中心是耶稣基督的位格与工作。透过祂有能力除去信徒罪恶的完美的献祭,我们已经在神眼中成为义人。然而,这义并未给与我们做任何我们喜欢之事的通行证,我们必须寻求神律例性的旨意,尤其是在行经我们这个时代道德伦理和社会困境的湍急水流时。
我们已经讨论了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的神学性的方面,现在有两个其他话题摆在我们面前:神对我们的工作和婚姻的旨意。这两个实践性的考虑在我们个人生活中处于中心位置,涉及到这两个人生的重要方面时,我们可以学到那些关于神的旨意和人的意志的真理呢?下面的两章将ᨀ供指南来减轻我们在这些非常重要的领域做决定的困难。
本文来源:史普尔(又译史普罗,司布尔)《我能知道神的旨意吗?》,第二章,人的意志的含义。
题图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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