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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任玉刚 张智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22-03-20





领了单位的任务,在我司的宣传阵地上发一篇专业相关的文章。

我们常开玩笑说,刑辩律师做业务很简单,一人一马一条枪,靠《刑法一本通》《刑事诉讼法一本通》这两个手册行走天下。实际上,整个刑法、刑诉法的内容十分庞杂。这些年,我和张智国律师,就是本文后面的两个帅小伙儿,共同办理了很多不同案由的刑事案件。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项下的若干犯罪,到贪污贿赂犯罪。从渎职犯罪到涉黑涉恶犯罪。要在这里就某个细分领域展开探讨,实在不合时宜。想来想去,还是就上述题目做一个通识性的介绍,让大家对刑事风险有一点直观感受。如果大家觉得有点价值,后面我们再继续聊。我从我们经手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可以公开的案例,罗列出来,供大家对号入座,展开触及灵魂的自我审视。




世界500强医疗企业的一位在京代表,经过多年的努力和积累,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成绩。

当天早上起来没开车,去坐地铁,还特意背了个小一点的挎包。路上想起了头天晚上辅导孩子功课,孩子一脸茫然不开窍的样子。100以内加减法,个位加完,就是记不住往十位进位。她觉着自己和先生都是985毕业,为什么孩子这么笨。越想越气,越气越想。进了地铁站,安检员让她安检,她觉着我这小包包能装下什么危险物品。理也没理就往里走,安检员当然不让,上手去拉她胳膊。她一下把安检员推倒,接着往里冲。安检员们呼啦一下围上来,说冲你刚才这个行为,你走不了了。处警的民警到现场后,把她带到警务室,吼了她两句,指着她让她不要再犯混。她一口把民警的食指咬出了血。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决她有期徒刑8个月。我去看守所见她,见一回她哭一回。悔恨、懊恼、不甘,多种复杂情绪交织在一起。她跟我说,她们这个行业很特殊,认人,如果渠道里的人三个月见不到她,渠道从此就断掉了。她说她从98年来北京,奋斗20年,毁于一旦。




一位年少有为的互联网新贵,毕业之后成功创业。一手创办的公司已经进入辅导期,眼见奔着上市而去。

春节前,喜提一辆保时捷,呼朋引伴去簋街庆祝。出家门,稳稳当当地开到长虹桥下。眼见旁边一辆A6硬要加塞儿,他给了脚油往上拱了一下,但还是让他加进来了。加塞儿进来的哥们不领情,走到前面故意跺了几脚刹车。他觉得这还了得,我,911,turbo,带s的,双涡轮增压,600匹马力,让你这么欺负。A6说,大哥你看仔细,我这是S6,450匹马力,我还刷过ECU,我也是出社会(安徽方言了解一下)的,不跟你杠一哈,你以为我扮猪吃老虎。俩人就这样一路超、别、并,并、超、别,没到东直门就撞到了一起,还伤了两名行人。交警来到现场,询问双方,调取沿途监控录像,随后移交刑侦,一气呵成。最终,俩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说起来,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这些罪名就严重性来讲,比不上抢劫、杀人、绑架。从主观方面的触发机制上,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激情犯罪。往往前一秒还是岁月静好的,就是一个情绪一闪而过,下一秒就鬼使神差地入了刑。类似案件的发生与否,取决于我们作为平凡人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定位。大家可以回头想一想,有没有那么一个时刻,觉得别人太无礼,觉得自己被冒犯,觉得自己可以当世界的警察,觉得应该给对方点颜色看看。然后,情绪就失控,紧接着行为失控,犯下悔不当初的错误。所以说,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要多想想自己最近是不是飘了,是不是膨胀了。




河北一位建筑工程公司的老板,平日里工作很忙,天天跑工地。周末终于有时间陪自己的女儿去游泳了。

女儿在泳池里扑腾了一下午,他也在旁边陪了一个下午。换完衣服,刚走到大厅,上来一位跟她女儿差不多大、大概10岁的女孩。指着他说,就是他,刚才摸我的屁股。旁边围站的几位小姑娘也说就是他就是他。随后,老板就被带到了派出所,紧接着因涉嫌猥亵被批准逮捕。会见他的时候,他特别平静地跟我讲,任律师,我不是变态,我也没那个爱好,我自己也是女儿的父亲,绝对做不出半点儿那样的事,一定要调到所有的监控录像以证明我的清白。后来,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来排查当时的录像。现场四个监控探头,有两个指向涉案地点。但是这两个监控,有一个共同的盲区。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的时间,老板都在监控视野内规规矩矩地站在泳池边。同时,也可以看到老板有跟随女儿进入过盲区,还可以看到那几位女孩进入过盲区。监控录像无法证明老板究竟是否做了错事。更为诡异的是,现场有一位跟老板一样中等身材,体型略胖,同样戴白色泳帽的男子进入过盲区,并跟几个女孩有过嬉戏。但是几个女孩未当场指认这名男子,公安机关也未查实这名男子的身份。后来,我们因为各种原因退出了这个案件,我不知道这个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但我们退出的时候,老板已经被羁押了五个月。


除了上面这位老板的离奇遭遇,还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家没有在与政府的合作与博弈中认怂,没有被竞争对手击败,也没有被银行的资金压力压垮,却因为酒后一点风月的事铸成大错,步入深渊。所以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要洁身自好,更要及早预判,应当避嫌的时候主动避嫌,撤离险境,远离“是非地”。




2017年,商务部出台《两用物质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人造石墨新增为出口管制对象,管制的目的是防止出口的石墨制品用作核用途。

彼时,中美之间还挺体面,没打贸易战,美国尚未退出伊核协议。这次调整的最终目的就是防止国内的企业将人造石墨出口到伊朗。


东部沿海的一家企业,关注到了这一变化,但是仍然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它从中部省份购进了6000吨“增碳剂”,并准备出口到伊朗。报关时,被海关缉私局查扣、立案。


企业说我们出口的增碳剂,是石油经过高温煅烧,形成的低硫煅烧石油焦。它的用途是作为炼钢的增碳剂,提高钢的强度。这种石墨化的石油焦无论从原料、生产工艺、纯度、密度都远远达不到核级石墨的要求。它不应当被归入人造石墨类别当中,而应当被归入已煅烧石油焦的类别中。


海关缉私局问了两个很简单但是很要命又无法回避的问题,一是被扣押的石油焦有没有经过石墨化处理?二是这些石墨化石油焦经过提纯、加压,进一步提炼后,能否生成核级石墨?


后来,历时一年多,经过若干的化验、检验、论证以及多方努力,才由当地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期间,企业所有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企业负责人一直被持续羁押。




上面讲了出口,下面讲个进口的案例。


我们国家对于固体废物的管制分为三类:非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并分别有相应的目录和鉴别导则。针对冶炼渣,国家先后于2005年、2017年出台了《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将可进口的冶炼渣范围控制在炼钢产生的粒状熔渣、轧钢产生的氧化皮、含铁量大于80%的渣钢铁三个品种之内。


长三角有一家进出口公司,由欧洲向国内进口固体废物,报关的货物名称是氧化铅精矿。有的人可能知道,铅精矿是铅含量40%至70%的原矿,是生产金属铅、铅合金的主要原料。氧化铅精矿是铅精矿冶炼后的残渣。国内对于这种残渣的冶炼技术高于欧洲,虽然污染较大,但出铅率很高。所以,进口企业就想从欧洲进口氧化铅精矿到国内冶炼。企业在签订进口合同前是否已经明知氧化铅精矿不得作为冶炼渣进口,我们无从考证,但它在欧洲装运前未按照《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装运前的检验。到港之后,不出意料地被海关缉私局查扣。考虑到货物品种以及公司的主观状况,海关缉私局对公司从轻处理,要求公司办理退运。公司却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考虑通过进一步的沟通完成通关手续。一来二往,这事就耽搁了。这批货就暂存在海关的堆场。


往来之间,适逢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生态环境部派出了200多个督导组分赴京津冀、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金属冶炼行业是此次督查行动的重点督查对象。这批进口货物就直接上了当地海关缉私局的台账。公司因为没有审时度势地及早办理退运手续,被以走私废物罪立案调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走私废物罪被批准逮捕。



近年来,不断有冤案被平反。另有部分疑案,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2001年,被判决无罪的人有6597人。2019年被判无罪的只有819人。无罪率从2001年的万分之八十八,下降到万分之五点七。


近两年,在全国风起云涌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自2018年初至2020年7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6496件。在以恶起诉的案件中,有14.87%未被认定为涉恶案件。在以黑起诉的案件中,只有4.22%未被认定为涉黑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极少有人能够获得逆天改命的机会。即便有胜利,也都是惨胜。往往是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个罪名,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掉两个罪名,审判阶段再辩掉一个罪名,最后法院定一个罪名。当事人已经羁押了二年,法院就着这一个罪名判二年。或者是,公检两家认为当事人诈骗2000万,我们经过精细的数据梳理、分析,打垮了公诉人的证据体系,证明了不存在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的行为。法院说毕竟还有200多个人被查证了被骗18000元,押了一年半了,还是“实报实销”,按诈骗判一年半吧,判决当天就放人。类似这样的情况,都足以成为辩护律师的高光时刻。这种高光时刻的出现,需要辩护律师有良好的专业素养,需要公诉人有虚怀若谷的职业风范,需要审判人员有敢于纠错纠偏的勇气。所以说,及时识别和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识别和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十年前有部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团长龙文章在装神弄鬼地招魂时说:英国鬼说他们死于狭隘和傲慢,中国鬼说他们死于听天由命和漫不经心。我觉得傲慢和漫不经心,基本可以涵盖所有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主观状态。


抛开那些暴力犯罪和当事人刀尖舔血以彼为业的犯罪,刑法中的大多罪行,都可提前预防。只要当事人不是过于傲慢和漫不经心,都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和条件来避开这些刑事法律风险。即便出现了潜在的刑事风险,也能够及早地予以化解。


以进口氧化铅精矿为例,当年的环保风暴肇始于祁连山环境污染案,随后出现横扫山东全省的矿山、养殖环保风暴,到后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的督查人员直接调度挖掘机在江苏泰州长江边挖掘被掩埋的化工原料。作为从业者,应该敏锐地觉察到该轮环保风暴的威力,应该能够领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强力的国家意志。国家就是要完成产业升级,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就是要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搞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信马由缰地在罪与罚的边缘反复试探。


本文由任玉刚执笔,经张智国律师签批后发表,虽是一篇软文,但希望大家能看到我们在专业上的硬气。




刑事辩护及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栏往期回顾

1. 请勇敢对家庭暴力说“No”

2. 2017年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十大案件回顾

3.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老鼠仓”的专属大棒——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4. 企业如何有效开展反舞弊反贪腐调查

5.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司法疑难问题探讨

6. 浅谈非法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罪若干问题


作者介绍



张智国

合伙人

zhang.zhiguo@jingtian.com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




任玉刚

合伙人

ren.yugang@jingtian.com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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