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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制服跳舞求关注:平常心看待,勿上纲上线!

法官驿站 法官驿站 2019-05-20

“法官驿站”(ID:gxflqwx)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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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有一段法院视频蹿红,身着制服的法院人在法庭建筑内外舞蹈。同样是褒贬不一。



隔壁公安的兄弟表示,其实今年上半年以来,公安就开始有类似舞蹈发布,最终却招来嘲讽和骂声。于是下半年以后,此类尬舞、抖肩舞、街舞以及快闪等逐渐销声匿迹。熟料,贵公司竟然毫不犹豫捡起咱们公司玩剩下来的玩意,并有发扬光大之势。



隔壁检察人公号也坐不住了!发文表示,“无意讥讽那些在繁忙工作之余还得跳舞评优的法院工作人员,因为我们不难猜到,可能是被迫跳的”。


文章转述一干法律人的感慨:“听闻法官挺闲的” “如果说,作为一种正常的法官工作,这样搞点娱乐未尝不可。但如果,一边说自己5+2、白加黑忙工作,一边拍这样的视频,感觉就不怎么好了”。


文章认为法律人应该坚守寂寞,法律人的尊荣在于“寂寞”,而不是“出名”与“得利”。


不少法律人士也认为,法官也是普通人,应平常心看待,多些宽容,不必过度反应、上纲上线。


网友评论
(排名不分先后)
正方观点


菠菜哥哥: 平常心看待就好,不要上纲上线,也不需要大力推崇!当前,不管是法官还是检察官,不能自以为清高埋首在案卷,不闻窗外事,当然也不需要你媚俗!法律的尊严不会因为你跳舞就俗了,也不会因为你板着一张脸就代表权威!宽容看待,法律的尊严只和公平正义有关,个人没那么重要!


张世英: 看来以后法检不能组织什么活动了,什么组织健身,组织宣传,丰富娱乐活动都不得参加,否则你就不是合格的法检人,你法检,你活该?我就想不通了,在不了解活动组织方、活动要求,不知道活动组织过程、组织目的、活动效果的时候,就引经据典作出如此“客观全面”的评判,果然不是我能达到的高度。


风:穿制服跳个舞怎么了,我觉得挺好!


小米:之前看过一句话:司法的正义,需要司法的中立;司法的中立,需要司法的独立;司法的独立,需要司法的孤立。唯有孤立,才能独立。唯有独立,才能中立。唯有中立,才能正义。

身在高处,就应耐得住寂寞和孤独,方能心无旁骛。

不过对于宣传,我认为亦无可非议。因为哪个部门都有专门的办公室或者宣传部门,对外宣传亦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毕竟,新时代有新气象,这是我们都乐于看到的。


秦浩东:公安检察都有类似的舞蹈,为何法院就不行?投票活动满屏皆是,新媒体时代的宣传方式罢了。对一个宣传上岗上线的,是何居心。


李吉星(三班邢台) : 漂亮,好看。展现法官风彩。


小七:法官   检察官也是人  是生活在当下社会中活生生的人


Mo: 新时代全媒体的宣传方式而已,年轻朝气不好么?虽求关注,但关注后的是普法宣法的内容呢?在基层都知道,普法任重道远……


依昂:法律人的尊荣在于内心的寂寞,不是生活的寂寞。利用下班时间休息时间排练个舞蹈,调剂生活,缓解工作压力,融洽同事关系,挺好!


何已罔言:跳个舞而已 司法的权威严肃和正义 个案办公正了 法官就有权威有尊严 跳个舞能影响啥 再说法官是该寂寞 但法官也要接底气 再说都是法庭啊 你们没看到么 法庭的同志跳一跳娱乐下没啥 他们平时够苦了 还有那些说不想跳的 搞笑吧 不说在机关 就算在公司 难道作为上级公司不可策划点东西 照这逻辑 上级部署啥 下面不想干就不干?搞笑的吧


浚哲:什么是法律人的尊荣,难道有固定的标准吗?法律人也是普通人,跳舞也不过是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展示自我,展示生活的方式罢了,有何过分指摘的?!小编把一个对于普通人来说普通的事情来说事儿,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指责,难道没有哗众取宠之嫌吗?!


陈又欠:镜头中貌似没有看到过有群众,我觉得应该是利用休息或者周末时间拍的,这种不占用工作时间的活动难道也不可以吗?法官检察官也是人,也是公民,有自己的权利,有自己的业余生活。如果做法律人就必须寂寞,那得,法检干警别结婚,别生娃,别回家探望父母尽孝道了。


邹宇平:基层法官展示自信、活力、健康和美,没毛病,不争论!


秋日图书道:基层法庭的法官,为了宣传法庭,穿着制服跳个舞,有何不妥?不穿制服,何以显示他们是法官?本身就是为了宣传而已。举目望去,许多政府机关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如鱼得水,宣传形式活泼亲民。法院的同志们未免太谨小慎微了吧?作者太矫情,这和寂寞有毛线关系


刘锋:作为一个曾经在法庭工作过的人,切身体会到法庭的艰辛和孤寂,法庭的同志是最孤独的正义守望者。他们常年扎根基层,每年几百件案子,田间村口地去调解说和,为了司法事业也是蛮拼的。他们也需要关注和舞台。难道默默无闻在法庭终此一生,才是法律人的尊荣?!


『 某某: 那些纠结于制服的,难道穿着制服就只能工作吗,下了班业余时间只要不是从事有损单位形象的活动有必要那么死板吗?难道下了班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就不能穿着制服买菜逛街了?


沉默的大多数: 网上各种制服跳的,军装警服……为啥到审判服就不行了?绝大部分是书记员小美眉不是法官。法官个个熬得面无人色两眼无神,跳舞会吓死一大片的,而且见着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就头大如斗,只求放过。


孟荣钊:各位大哥大姐、弟弟妹妹,法官也是人。只是不违法乱纪,跳个舞而已。宽容的对象里除了自己,还应该有他人。多些理解吧。


leo:都是正常人。谁也不是生活在套子里的。能在枯燥紧张的工作之余,舒展一下筋骨,活跃一下气氛,有何不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吗?作者不要哗众取宠,误导大众。


无尘:上纲上线的看客们,你们说这有损法官身份的尊荣。但你们可能根本想不到现在法院里面法官们的身体在审理不完的案件重压之下变的有多差,各种高血压,肩周炎……


李士民:法官就不是官,小息跳下舞何乐而不为,平常事!


反方观点


东风-41:鉴于职业的严肃和徽章的庄严性,还是不穿制服跳舞为宜!!!


D调的树: 法官还是做好本职工作,好好审案子的好,这个社会不缺娱乐,缺的是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


春去春又回:嫌寂寞,请不要当法官!我们需要的是内心宁静的裁判者,而不是被青春荷尔蒙激躁的帅哥靓女!或许他们应该四十岁以后再来当法官!


Alicia:穿着法院制服女性不能披头散发,镜头请注意选取符合穿着规范的好吗!


爪:这种“宣传”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法官绝对不闲,基层法院的法官一个个忙成狗……这样给公众造成法官很清闲的片面认识,非常不好。


非亚当: ……法官检察官的确也是平凡人,他们中有的人也是能歌善舞琴棋诗画了得,但是在劲歌热舞的时候请不要穿着佩戴国徽的严肃的制服,法官检察官制服是专门用于司法活动时穿着,不是娱乐大众的服装道具!


南峰:老实说,换下制服,避开法庭背景,在空余时间,活动一下,跳舞、打球,等等运动都是可以的!但是,刻意着装,故意展示法庭,与法官的职业形象要求有差距!不够严谨,不应该提倡!注意,换上便装,秀舞技,很方便很自然很开心嘛!


memory room:也许这样的活动只是为了做宣传,贴近大众,但是,尺度应该如何把握?穿着代表神圣法律尊严的制服翩翩起舞着实有点怪异。法律是权威的,法庭是庄严的,执法者在身穿制服时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国家。这样的视频,民众看了会是什么感觉呢?很多正式场合我们被要求着装,为什么,因为制服就代表着庄严肃穆。亲近群众,可以和颜悦色,却不可放飞自我。


2.9.7:我觉得,穿便衣时,不能够剥夺他们娱乐的权利。但是穿上工作制服,就应该庄重,严肃。就从小到大,在学校经常能听到老师们说“穿着校服能不能有点学生的样子”。我认为一个人在什么样的场合做什么样的事是非常需要注意的。


荷影柳念:跳劲舞无关尊荣,重要的是你穿上这身制服的时候所代表的形象就不再是个人。现在司法系统都倡导新媒体,鼓励以亲民方式扩大宣传。但法官制服在什么场合穿着,还是应该有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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