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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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经常有人询问有关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况,诸如数额多少,是否已经兑现,等等,都是圈内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现整理近年部分省市的情况,作一梳理,供大家参考,或可从中一窥端倪。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7号)等文件要求,绩效考核奖金自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落实之月起实施。浙江遂昌县员额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由县人力社保局核定。
2018年8月初,县法院、检察院和监察局陆续提交《关于申请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报告》,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核,最后确定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分别为:县法院130.1411万元,县检察院99.4083万元,县监察委21.4496万元。此外,还要求三个单位严格按照浙人社发﹝2016﹞117号文件要求,根据实施办法在核定的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内合理制定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2018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根据市局统一布置,及时开展北仑区公务员2017年平均工资水平统计测算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北仑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总量的审核工作。
本次的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工作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业务指导,深化部门协作,顺利完成核定69名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82名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由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年人均工资收入为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5倍,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年人均工资收入为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2倍。
2016年(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对全省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改革后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由职务等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年人均工资收入是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5倍。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年人均工资收入是当地其他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的1.2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员额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源县人社局于2017年3月底参加了人社厅举办的培训班,按要求进行新源县人民法院和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员额内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套改测算审核工作,并于6月初审批完毕,共审批员额内法检人员总人数52人,月增资总额为38576元。
2017年6月,(重庆)全市检察院3类人员绩效考核奖金陆续兑现到位,其中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年人均水平员额内检察官为3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均为1.27万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51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5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4月,余庆县落实了法、检两院97人司法体制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的兑现。其中县人民法院61人,兑现绩效奖金63.35万元;县人民检察院36人,兑现绩效奖金37.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