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和助理双向选择:两年落选的助理调去干行政!
来源 | 元宝检察(ID: ddybqjc)
热文精选
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合理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检察队伍活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促进我院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在2019年初继续开展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
院党组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此项工作意义,划立了参选人员及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及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定岗后的员额检察官根据助理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结合部门岗位设置要求选择自己需要的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根据员额检察官的定岗岗位和自己的工作意愿选择员额检察官,双方达成一致且符合部门岗位设置要求的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双方结成“对子”;落选的检察官助理,由党组向员额检察官推荐,如再次落选,则调至政治工作部待岗学习反省3个月;在待岗反省期满后,仍没有被员额检察官选择的,由党组安排做其他工作。年终考评定位不称职等次,停发绩效考核奖金;第二年仍落选的,调到行政岗位工作。
1月9日我院召开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动员会,检察长唐希国同志作动员,并提出相关要求,公布了员额检察官的定岗情况,之后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填写了选择意向表,由政治部汇总双向选择结果后向党组汇报,经党组研究确认后,于10日将双向选择的结果进行了公布,至此,我院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活动圆满完成。 |
目前,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此项活动的开展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出了尽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创造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环境,为我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原题: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