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的公告
市民朋友们:
诸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管理好我们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建设美丽乡村,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6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提升行动,进一步打造整洁、有序、宜居、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
百日提升行动重点开展五项整治:
一是整治城镇环境。对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全面清理、消除脏乱。重点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维护好道路和公共设施。
二是整治农村社区环境。集中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实现道路清洁、村庄清洁、湾塘清洁、田园清洁;完善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实施精细化保洁作业,促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绿化,改善村容村貌。
三是整治路域环境。集中清理路面、绿化带内垃圾,及时清理障碍物、抛洒物及其他杂物,保持道路附属设施完好美观;集中清理沿路乱搭乱建、乱堆物料、乱排污水、擅设广告路牌等行为。
四是整治河道环境。开展“巡河行动”、“清河行动”,重点治理工业、生活、畜禽养殖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保持水质清洁。
五是整治违法建设施工。对违反用地、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章建设全部拆除。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严禁车辆带泥和渣土上路。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离不开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大家要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摒弃陈规陋习,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违规现象,为美化我们的家园献计出力。
诸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
诸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
来源:龙城先锋
编辑:臧少博
审核:杨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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