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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快手网络直播软件辱骂交警寻衅滋事案件

2017-12-27 视讯青海

12月26日,循化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快手网络直播软件辱骂交警寻衅滋事案件,有力维护了警察形象和法律权威。



当日,一网民通过快手网络直播平台发布了一条配有文字内容为:“挑战循化交警”和“遇到二狗子”等视频信息。该视频恶意诋毁公安民警形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案发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网安大队联合交警大队进行查处。经查,该段视频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交通安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场面,被人录制后并附有辱警文字。在查清事实后,网安大队迅速锁定发布者何某某(男,23岁,甘肃省积石山县人),并于当日下午联合交警大队将其传唤到案,到案后的何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网上发布辱警视频及文字的违法事实,并对其挑衅辱警的行为表示悔过。


   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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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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