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安仲裁丨法国案例:PCA仲裁庭没有属时管辖权,裁决被撤销
导语
2021年3月30日,在Fédération de Russie c/ JSC Oschadbank, Cour d'appel de Paris, n° 19/04161一案中,巴黎上诉法院撤销了2018年常设仲裁法院(PCA)做出的仲裁裁决。法院认为,仲裁庭对该投资缺乏属时管辖权,因为该投资是在俄罗斯-乌克兰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保护期之前进行的。
本案案情
Oschadbank是乌克兰拥有的一家股份制公司,此前通过总部位于辛菲罗波尔的地方分行在克里米亚开展业务,监管近300家零售分行。2014年3月,克里米亚加入俄罗斯联邦,2014年4月,俄罗斯联邦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在克里米亚提供银行服务的法律。乌克兰国家银行发现这些规定事实上排除了乌克兰银行在克里米亚的业务,迅速发布决议禁止乌克兰银行从2014年6月起在克里米亚开展业务。俄罗斯银行于2014年5月底将Oschadbank的当地业务进行接管。
Oschadbank于2016年1月对俄罗斯提起投资仲裁程序,认为俄罗斯的行为导致非法征收,违反了俄罗斯根据1998年俄乌双边投资条约(BIT)承担的国际义务。2018年11月,仲裁庭作出裁决,认定俄罗斯对征用Oschadbank在克里米亚的资产负有责任,并责令俄罗斯支付11亿美元。俄罗斯没有参与仲裁。
2019年2月,俄罗斯向巴黎上诉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2019年3月,俄罗斯还申请暂缓执行裁决,法院于2019年10月拒绝了其申请。最后,俄罗斯向仲裁庭申请修改裁决。2019年12月,仲裁庭暂停了修订程序,等待法院对撤销裁决申请作出裁定。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及抗辩
俄罗斯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如下:仲裁庭缺乏以下管辖权
(1)属时管辖权:该投资是在1992年1月1日之前进行的,而1992年1月1日标志着双边投资协定保护期的开始。
(2)属地管辖权:乌克兰和俄罗斯都主张对克里米亚拥有主权,因此无法确定乌克兰投资者是否在俄罗斯领土上进行了投资。
(3)事项管辖权:在投资时,该投资相当于乌克兰人在乌克兰的投资,根据双边投资条约,乌克兰人无权获得保护。
俄罗斯进一步辩称,执行该裁决将违反法国的国际公共政策,因为Oschadbank向仲裁庭隐瞒了其在1992年1月之前进行投资的事实,该裁决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
Oschadbank辩称,必须在双边投资条约文本的严格范围内评估仲裁庭的管辖权,而不能强加双边投资条约中没有的任何额外要求。因此,根据适用的双边投资条约的条款,只要一项资产符合投资的条件,其是否受到保护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保护是一个实体问题,而不是管辖权问题。因此,Oschadbank辩称,这个问题不受撤销程序的审查。Oschadbank进一步指出,虽然俄罗斯在仲裁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些管辖权异议,作为其不参加仲裁的理由。但这一具体异议理由并不在上述之列,因此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466条,该异议在撤销阶段不得提出。此外,Oschadbank指出,属地管辖和事项管辖理由也不能提出,因为这些异议意见没有在仲裁程序中提出,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撤销裁决的理由。
法院判决及其理由
巴黎上诉法院撤销了裁决,理由是仲裁庭缺乏属时管辖权,因为投资是在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保护期之前进行的。因此,法院认为,无需再审查俄罗斯提出的其他撤销理由。
法院首先审查了Oschadbank的论点,即俄罗斯的属时管辖异议不可受理,因为俄罗斯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过。法院回顾了既定的原则,即在审查法院在撤销程序中的管辖权时,法院有权审查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法律要素,以评估仲裁协议的范围。法院进一步指出,虽然《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466条规定,未及时提出的异议被视为放弃,但当管辖权问题在仲裁中提出时,一方当事人有权在撤销阶段提出补充论据以支持其管辖权异议。法院指出,该问题没有在仲裁程序上进行辩论 并不重要,正是因这一理由构成了俄罗斯当初决定不参与仲裁程序的基础。
法院接着审查了双边投资条约的具体措辞,得出结论认为,双边投资条约争端解决条款中所载的仲裁机制并非 "绝对和无条件的",而是将范围限制在与根据双边投资条约进行的投资有关的争端(即1992年1月以后进行的投资)。法院的结论是,因此,投资时间问题是一个管辖权问题,不涉及争端的实体。因此,可以在撤销程序中对其进行审查。
最后,法院指出,虽然在仲裁中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但投资的日期是确定符合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投资定义的投资是否为受保护投资的必要标准。忽视这一标准将使双边投资条约相应条款失去任何意义或效力。法院随后审查了苏联国家银行在苏联统一银行系统解体并于1991年将其乌克兰业务转移给Oschadbank之后,在克里米亚继续开展遗留业务的证据。法院的结论是,Oschadbank在1992年之前就在克里米亚开展业务。因此,相应的投资必然在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1992年1月的截止日期之前。
综上,法院认为,仲裁庭没有审理该争议的管辖权,裁决应撤销。
采安分析
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518条,对设在法国的仲裁庭作出的国际仲裁裁决,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又依照第1520条规定,只有基于以下一种或多种理由,才能准予撤销国际仲裁裁决。包括:仲裁庭错误地行使或拒绝行使管辖权;仲裁庭的组成不适当;违反了正当程序;承认或执行裁决违反了国际公共政策等。第1466条则规定:一方当事人明知且无正当理由而不及时向仲裁庭提出对不正当行为的异议,应视为其放弃主张这种不正当行为的权利。
近两年来,法国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态度表明法国法院在审查仲裁庭管辖权中愿意审查所有可能的管辖权论点,即使这些论点在仲裁程序中没有直接提出并辩论。本案判决继续体现了这一趋势。本案中,由于俄罗斯选择不参加仲裁程序,因此在仲裁中根本没有对管辖权问题进行辩论。但是,俄罗斯在解释其不参加仲裁程序的书面材料提出了这个问题。在本案中,巴黎上诉法院延续了法国最高法院的做法,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仲裁庭的管辖权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
叶万和
采安管理合伙人
叶万和律师,采安管理合伙人,拥有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MRICS)、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经济师执业资格;中国对外承包商会行业培训专家,国家发改委“PPP法”草案小组核心成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