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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次天降酒瓶!还差点砸到老人孩子!没监控没目标,萧山民警揪出嫌疑人!

萧山日报 2022-05-18

近年来,各地高楼平地起,但随之而来的,是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多方关注。保护头顶安全,要让有强制力的法律挺在前面。


近日,萧山闻堰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办理杭州首起无人伤物损高空抛物入刑案,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


01天降酒瓶,吓坏过路人


不久前的一天早晨,家住萧山闻堰老虎洞村的徐师傅(化名)正跟家人一起送孙子去幼儿园,从自家大门向南走了没几米,突然只听啪的一声,一只啤酒瓶从天而降,在脚边摔得粉碎,玻璃渣溅到身上,所幸衣服穿得厚没有受伤。



险些被啤酒瓶砸到的一家人又惊又气。“谁扔的酒瓶!”徐师傅喊话并抬头望去,没有发现可疑人员也没人回应。


徐师傅家前的村道是条小巷道,平时人流较多,又正值上班上学高峰,高空抛掷的酒瓶一旦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徐师傅他们立即报了警。


02细致排查,视频现场取证


接警后,民警许骥骏带队迅速出警。在现场见到徐师傅等5名惊魂未定的大人以及2名幼童。


许骥骏通过走访发现,现场地理环境特殊,约有155名人员需要通过案发现场村道进出。经执法仪拍摄取证,案发时间段一小时内约有100人次,4辆车次经过该案发现场,该高空抛物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


而且根据现场群众反映,该地段抛掷酒瓶的行为已不止一次发生,但因为均没有砸到人,当事人也没有深究。附近的群众路过该路段时总是提心吊胆,担心冷不丁的就天降酒瓶。


然而案发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群众目击到可疑人员。询问附近居民楼2层以上住户,也无人承认抛掷过酒瓶。要排查出嫌疑人不是易事。


一定要将嫌疑人揪出,给群众一个交代!暂时的困难没有令许骥骏气馁,他通过分析现场,观察酒瓶落地的方位等细节,结合群众反映的线索和现场地理环境特点,迅速分析出最可能抛出啤酒瓶的楼层区域。



03丢酒瓶竟为发泄私愤


经现场走访,民警发现租住在该楼层的陈某(25岁,湖南人)有重大嫌疑。然而陈某却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扔啤酒瓶,在其住处也未发现有啤酒瓶。


难道自己的判断失误了?许骥骏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很快掌握了新的线索,证明陈某的确购买过啤酒,且发现其说辞中的许多漏洞。民警向其言明利害,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陈某只好如实交代了案情。


原来,陈某因为工作原因,很晚才能回家,早上需要补觉,但是经常被周边的犬吠声吵醒。有一次,生气的他脑袋一热,抄起一只空啤酒瓶,从10多米高的4楼上,朝犬吠声传来方向的那户人家院子扔去……


从此仿佛条件反射一般,哪天如果被犬吠声吵醒,心情不好,陈某便扔个酒瓶子发泄。事发当天清晨,他又被狗叫声吵醒,便随手拿起床边的酒瓶扔了出去。


关于扔了几次酒瓶,陈某也记不大清了,称可能有五六次。酒瓶的落点控制不好,有些就直接砸在了前面的巷道上。扔酒瓶时,他也大多没有注意楼下有无人员,如今想来十分后怕,表示愿意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目前,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


实验证明:一颗重30g的鸡蛋,如果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肿包,从8楼抛下来可以让人头破皮裂,从18楼抛下来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高空抛物,已经进入了民刑共治的新时代——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将高空抛物入刑,明确要严惩高空抛物者。

该意见明确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罪名。



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不管有没有砸到人,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同样要担刑责!严惩不仅是让罪行买单,更是要让一切高空抛物者意识到,在物品抛出的瞬间,无论后果如何,罪责已经凝结。


文/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公宣

编辑/贺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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