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说说运河民俗那些事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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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民俗
那些事儿
今日起,“文旅通州”微信公众号每周五连载大运河文化带·通州故事丛书《说说运河民俗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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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通州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 100 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通州区到目前为止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 项、 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5 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 项,彰显了以大运河文化为代表的深厚人文底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间文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文艺显然与所谓的“宫廷文艺”“贵族文艺”有所区隔,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不过“民间文艺”的领域很宽广,各地区、各民族因各自历史发展的不同而各异,但它又有共通性与独特性,而且其中不乏很多“绝活”。一般认为,民间文艺包括语言形式(民间传说故事、民间长诗、民间歌谣)、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及用物质材料体现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与一般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
民间工艺是民间文艺的组成部分。民间工艺含手工艺和特种工艺两种类型。民间手工艺是大众生活的民俗艺术,是经济和文化的双重载体。民间手工艺有剪纸、泥塑、陶器、布艺、木艺、刺绣、编织等。民间特种工艺是指所用的物质材料比较贵重或比较特殊,而且是以陈设欣赏为主要目的,精工细作,加工难度比较大,或工艺制作比较繁复,因而价值也比较贵重。如玉石雕刻、象牙雕刻、黄杨木雕、雕漆、花丝镶嵌、景泰蓝等。
民间工艺重在“民间”二字,是指除通过欣赏者眼睛可以看到的表象外,还有更为丰富的内涵(世代民众集体创造,为当时及后来者在物质、精神生活中所实用)。这些内涵,才是把民间工艺和普通工艺区别开来的标志。
民风民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人们历代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的多样性,是以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差异,称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则之不同,称为“俗”。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正恰当地反映了风俗因地而异的特点。风俗是一种社会传统,主要包括民族风俗、生产习俗、生活习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某些当时流行的时尚、习俗,久而久之的变迁,原有风俗中的不适宜部分,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所谓 “移风易俗”正是这一含义。风俗由于是某种历史所形成的,它对社会成员有一种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风俗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础和相辅部分。
本册连载丛书仅为通州运河民俗文化的精简汇编,它将对实现伟大中华民族复兴梦、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突显通州独特的运河文化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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