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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350余人参加!四川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讲大会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

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你对新版《药品管理法》

立法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

了解多少?


11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走进四川,围绕《药品管理法》修订的背景、主要修改内容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进行了宣讲。



《药品管理法》的修订,是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要求,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保障民生,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立法目的,在公众用药权益、激励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宣讲会上,吴利雅副司长着重强调新版《药品管理法》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变化、违法行为定性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促使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负责人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贯彻新版《药品管理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四川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和公众合理安全用药。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永红在宣讲会上就进一步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提出三点要求。


1

一是加大宣贯力度,有效推动新版《药品管理法》落地落实。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把深入学习掌握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作为近期重要工作任务,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药品管理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重点针对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做好宣讲培训,同时,结合药品科普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学习、宣贯、执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良好氛围。


2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医药企业质量安全自律机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医药企业要主动学习贯彻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把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保证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合法合规,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推动企业自身的长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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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格监管执法,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都将在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药品、疫苗监管进入最严时代。新法对药品实行全流程严格管控,大幅度提高了处罚标准,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到人”。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暗访、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强化案件查办,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出席宣讲会的代表有省药品监管局相关领导,各处室、检查分局、在蓉直属单位负责人,省药监局部分监管执法人员;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成都市药品生产、批发重点企业负责人;省级医药行业组织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等,共计3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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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发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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