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丨对比语言学与比较语言学不是一回事儿
对比语言学与比较语言学有何不同?
谈及对比语言学(contrastive linguistics),一般总会涉及比较语言学(comparative linguistics)。按一般的界定,比较语言学和对比语言学虽有密切联系,但属于两门不同的分支学科。
比较语言学,也称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linguistics 或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一般专指“通过比较亲属语言探索语言变化的历史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学科”(Fromkin, et. al. 2003/2004: 577)。比较语言学属于不同语言之间的历时比较,而对比语言学属于不同语言之间的共时比较。
历史比较语言学起源于18、19世纪的欧洲。1786年,英国学者琼斯(W. Jones)在研究梵语的基础上发表文章称,梵语同希腊语、拉丁语存在着不可能出自偶然的明显类同,认为这三种语言很可能出自同一原始母语。19世纪初,德国语言学家博普(F. Bopp)、丹麦青年学者拉斯克(R. Rask)和德国语言学家格里姆(J. Grimn)先后对包括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和日耳曼诸语言在内的多种欧洲语言和部分亚洲语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发现彼此之间在语音上存在着有规律的对应关系,由此推测这些语言具有亲属关系,有着共同的原始母语——原始印欧语;不仅如此,格里姆还把原始印欧语同相关语言之间这种系统的对应关系用简明的定律形式表示出来,这就是有名的“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这三位学者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被尊为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奠基人。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后来的学者们进而为历史比较语言学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并把确定世界上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对世界上的语言进行谱系分类定为研究的主要目标。由于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19世纪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取得了一系列巨大的成就,其中“最大成绩就是对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尤其是在印欧语系的谱系分类方面,获得了相当确凿的证据”(陈平:中国百科网)。20世纪以来,瑞典汉学家高本汉,中国语言学家罗常培、陆志韦、王力、李方桂、李荣等人运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比较法,在构拟上古和中古的汉语语音系统以及确定汉语和一些语言的亲缘关系方面也同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比较语言学确定语言间历史亲缘关系的基本方法是比较法(comparative method)。运用比较法,研究者对不同语言或方言的相关形式(如同源词)进行比较,并构拟(reconstruct)原始母语中的形式。正是比较法的使用,比较语言学才冠上了“比较”二字。
那对比语言学与比较语言学又有什么联系呢?从历史上看,对比语言学是从比较语言学生发出来的,是研究者对局限于亲属语言的比较感到不满足,希望把比较的范围从亲属语言扩大到非亲属语言乃至世界上所有语言之间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本书还会作进一步的阐述。
综上所述,比较语言学比较的对象限于亲属语言,其宗旨是为了建立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对世界上的语言进行谱系分类,方法上主要采用历时比较的方法。这就同对比语言学形成了明显的区别。但是,由于历史上的纠葛或者出于不同的语言观,有些研究者倾向于把比较语言学用作一个广义概念,不但包括狭义的比较语言学,还包括我们上面提到的对比分析,语言共性(language universals)研究和语言类型学(linguistic typology)。这后面三类比较研究,均属于不同语言之间的共时比较:对比分析在一定的上下文中就是对比语言学;语言共性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比较,找出世界上所有语言在形式结构上的共同特点或规律,发现语言的普遍现象;语言类型研究的目的则在于通过比较世界上所有的语言,找出彼此之间在形式结构上的典型差异,并据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如根据语序划为SVO语言(如英语)、SOV语言(如日语)等,根据是否有声调划为声调语言(如汉语)和非声调语言(如英语)。相比之下,这三类比较研究在方法上虽然一般都以共时分析为主,但在“求同”和“求异”问题上则各有侧重。
*本文内容来自《什么是对比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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