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结束 8省(区)因环境问题问责5763人
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的督察进驻工作。截至当日,督察组交办的39586件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在此期间,8省(区)因环境问题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
与8省(区)396名领导干部个别谈话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四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9月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9月15日,8个督察组全部完成了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完成督察进驻各项任务。进驻期间,8个督察组共计与396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21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183人;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171个;调阅资料8.4万余份;对105个地市(区、县)开展下沉督察。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群众举报59848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4301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举报39586件。
8省(区)立行立改 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强化部署,建立机制,对群众举报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显的整改效果。
一是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群众普遍点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决整改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西藏自治区大力开展拉鲁湿地整治,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吉林省全面启动白山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收集转运处理工作,解决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
二是统筹督察整改与民生保障,防止“一刀切”。山东省通过“过桥行动”帮助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向非禁养区搬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强化管理服务、加强补贴补偿,积极为养殖户搬迁、企业转型解决实际困难;四川成都、浙江宁波等地及时采取措施,叫停部分基层整改“一刀切”问题。
三是借势借力,推动环保长效机制建设。浙江省以督察为契机,推进卫浴、建材、印染等特色产业综合整治和转型升级;四川省组织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青海省及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海南省举一反三做好督察整改落实。
四是注重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舆情氛围。各地利用“一台一报一网”每天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各地群众积极参与督察、举报环境问题,监督整改落实;广大网民关注督察、点赞督察,为督察出谋划策;山东省还举办督察整改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取得较好效果。
交办39586件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88.5%
截至2017年9月15日,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地方已办结35039件,办结率达到88.5%。其中,责令整改32602家;立案处罚9181家,罚款46583.84万元;立案侦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约谈4210人,问责5763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目前,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对已经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问题,督察组已安排人员继续督办,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同时督察组也要求地方总结边督边改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群众环境举报受理、查处机制,不断解决和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来源:环保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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