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错免罚!杭州发出首份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7月1日起,杭州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
开出首份
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出首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在一工地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监理单位副总监罗某未到岗也未请假。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罗某在杭州另一工地同时担任试验监理工程师。
罗某这一行为是受公司委派,相关监理单位违反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队对这一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主动承认了违法的事实,并承诺改正。
这也是浙江省施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来,杭州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下发的首份告知承诺书。
创新执法方式
改善执法环境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交通执法队正式印发《关于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通知》,7月1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
这一制度是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说服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立即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纠正,不再予以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制度。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内容,结合交通执法实际情况,确定在全市实施其中十五项内容,主要涉及道路运输、工程建设领域。
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的有益探索,此举有效避免了矛盾冲突,同时又达到改正违法行为和警示教育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制度刚性约束和执法柔性化解统一。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引导当事人自律守法意识,营造浓厚法治交通氛围,护航交通强国建设之路。
创新形式
下一步,交通执法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裁量权、改善执法环境、提升交通执法形象,全面提升交通领域法治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稿源:交通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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