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如何避免“套路贷”
近年来,“套路贷”设计圈套花样百出。这种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处处披着“合法”外衣,整个骗局环环相扣, 受害人往往损失惨重,甚至家破人亡,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国家已经把“套路贷”认定为一种新型的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2019年4月9日,《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 题的意见》发布,对“套路贷”作了很明确 的规定,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
何为“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 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 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
“套路贷”采用的手段及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贷款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服务费”“手续费”“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 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贷款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虚高借 款汇至借款人账户,形成银行流水清单为借款凭证,给人形成借款到账的假象;再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 及其借款凭证收回,借款人实际上并未取 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 示的钱款和借款凭证。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贷款人通过以小时或者分钟计算逾期还款,或者还款时故意制造通信失联、系统维护等障碍,千方百计算计借款人不 能如期还款,导致违约金成倍翻番。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有的贷款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 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 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强力索债。贷款人纠集地下黑恶势力采取言辞 威慑、恣意谩骂、电话骚扰、散布谣言、跟踪盯梢甚至堵路口、泼秽物、涂油漆、撬房门等软暴力手段,千方百计地吸干榨尽借 款人及借款人亲属的财物。
“套路贷”涉及的罪名
“套路贷”涉及的罪名多,主要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如何避免“套路贷”
1.借款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借款。比如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借款平 台,切勿轻易相信个人或者组织的小额贷 款公司,特别是声称“无抵押”“无担保” “不需要征信”“低利息”“快速放款”的贷 款公司,一律不信。
2.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后才能签字,不能签空白合同,且签字后必须给自己留一份合同。
3.如果遇到“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者人身安全时,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最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好的信用才能帮你贷到款,一旦有“走捷径”的念头,那骗子就盯上你了。若你遭遇了“套路贷”,不要犹豫,立马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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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怡静 程 萌
审核:刘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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